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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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18〕1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2018年市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同时,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关于规章立法工作计划的组成

  《2018年市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计划》共包括16件正式项目、9件预备项目、21件调研项目及24件立法后评估项目。

  在计划项目的选择上,坚持“立、改、废”并举,科学安排立法工作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突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搞好民生保障,促进互联网和共享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规范政府自身行为等重点领域的立法。结合规章清理、国家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新制定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立法后评估情况,做好规章修改、废止工作。

  二、关于规章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

  市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计划项目的起草部门要分别按照正式项目、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立法调研论证、规章草案起草、修改完善等工作,保证立法项目开展进度。立法后评估项目的实施部门要按照《上海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并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评估报告及内容摘要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此外,按照国家要求,开展涉及“证照分离”改革、营商环境优化、国家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军民融合发展等法规文件清理工作,涉及本市政府规章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海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规定》的要求,抓紧开展本部门负责起草的相关规章的清理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修改、废止的清理决定草案。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日

  附件

2018年市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计划

  一、正式项目(16件)

  (一)制定项目(10件)

  1.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市编办起草)

  2.上海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市交通委起草)

  3.上海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公厅起草)

  4.上海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房屋管理局起草)

  5.上海市崇明禁猎区管理规定(市绿化市容局起草)

  6.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质量技监局起草)

  7.上海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市绿化市容局起草)

  8.上海市中小学校工作办法(市教委起草)

  9.上海市残疾人就业办法(市残联起草)

  10.上海市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管理办法(市交通委起草)

  (二)修改项目(6件)

  1.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立新废旧)(市公安局起草)

  2.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办法(立新废旧)(市经济信息化委起草)

  3.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市绿化市容局起草)

  4.上海市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市环保局起草)

  5.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市水务局起草)

  6.上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市政府法制办起草)

  (三)打包修改与废止项目

  1.涉及“证照分离”改革、营商环境优化清理的打包修改、废止规章项目

  2.涉及国家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打包修改、废止规章项目

  3.涉及军民融合等国家要求开展规章清理的打包修改、废止规章项目

  二、预备项目(9件)

  1.上海市黄浦江两岸管理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起草)

  2.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房屋管理局起草)

  3.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修改)(市城管执法局起草)

  4.上海市金山三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修改)(市水务局起草)

  5.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修改)(市水务局起草)

  6.上海市实验动物管理办法(修改)(市科委起草)

  7.上海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市发展改革委起草)

  8.上海市文物经营管理办法(修改)(市文广影视局起草)

  9.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修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起草)

  三、调研项目(21件)

  1.上海市公共安全数据采集应用管理规定(市公安局组织开展)

  2.上海市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管理办法(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开展)

  3.上海市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市商务委组织开展)

  4.上海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市粮食局组织开展)

  5.上海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管办法(市质量技监局组织开展)

  6.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市民防办组织开展)

  7.上海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组织开展)

  8.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组织开展)

  9.上海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组织开展)

  10.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修改)(市房屋管理局组织开展)

  11.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修改)(市环保局组织开展)

  12.上海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市环保局组织开展)

  13.上海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修改)(市绿化市容局组织开展)

  14.上海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办法(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

  15.上海市地图编制出版管理若干规定(修改)(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

  16.上海市邮政设施管理办法(修改)(市邮政局组织开展)

  17.上海市优抚对象优待办法(修改)(市民政局组织开展)

  18.上海市水上治安管理暂行规定(修改)(市公安局组织开展)

  19.上海市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市体育局组织开展)

  20.上海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修改)(市体育局组织开展)

  21.上海市美术馆管理办法(市文广影视局组织开展)

  四、立法后评估项目(24件)根据《上海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对拟进行重大修改、拟废止但有较大争议、与经济社会发展或者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且实施满5年以上等情形的规章,实施部门应当进行立法后评估。故本次后评估项目与正式、预备、调研项目存在部分重叠。

  1.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

  2.上海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市体育局组织开展)

  3.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

  4.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市方志办组织开展)

  5.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市民政局组织开展)

  6.上海市文物经营管理办法(市文广影视局组织开展)

  7.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市公安局组织开展)

  8.上海市展览业管理办法(市商务委组织开展)

  9.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市旅游局组织开展)

  10.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市质量技监局组织开展)

  11.上海市禁止制造使用简陋锅炉和非法改装常压锅炉的规定(市质量技监局组织开展)

  12.上海市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市质量技监局组织开展)

  13.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市农委组织开展)

  14.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市农委组织开展)

  15.上海市金山-吴泾乙烯管线保护办法(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开展)

  16.上海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

  17.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市环保局组织开展)

  18.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组织开展)

  19.上海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组织开展)

  20.上海市地图编制出版管理若干规定(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

  21.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组织开展)

  22.上海市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管理暂行规定(市交通委组织开展)

  23.上海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市交通委组织开展)

  24.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市房屋管理局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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