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与三明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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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与三明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沪府〔2022〕67号

上海市、福建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上海市浦东新区、虹口区、杨浦区、嘉定区人民政府,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与三明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

上海市与三明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等文件要求,深化上海市与三明市对口合作,助推三明市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继承发扬苏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对口合作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上海、三明两地优势,促进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谋发展,激发老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走出一条新时代老区振兴发展新路,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二)主要目标

  通过对口合作,到2025年,两地合作机制完善有力,人员往来密切频繁,资源要素流通顺畅,产业合作基础夯实,老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大幅提升,在红色文化传承、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产业合作平台共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共同实施一批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对口合作政策措施,推动一批标志性对口合作项目,探索一批对口合作典型经验做法,构建一个多层次、宽范围、广领域的对口合作体系,携手打造新时代革命老区对口合作典范。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各方参与。两地政府充分动员、广泛发动,充分发挥政府把握方向、规划引领、统筹平衡、协调各方的作用,通过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动员各级行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两地对口合作,激发革命老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群策群力、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2.市场运作,互惠互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推进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在两地自由流动,发挥比较优势,推动上海企业与三明资源、上海研发与三明制造、上海市场与三明产品、上海总部与三明基地精准对接,共同推进政策、管理、平台、市场等资源在两地充分共享。

  3.创新引领,系统推进。坚持系统思维,全面研究优势特色,充分挖掘合作潜力,在系统推进的基础上,鼓励大胆探索,重点突破,不断创新合作模式、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涵、提升合作能级、巩固合作成果,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推动文旅康养发展

  1.加强红色遗址保护合作。共同发掘上海“党的诞生地”“初心始发地”、三明“原中央苏区核心区”“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等红色资源,发挥上海在革命文物修缮、保护和展示利用方面优势,支持三明推进重点革命旧址及纪念馆场所提质工程,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三明段)建设,打造一批标志性工程。共同加强党史研究和文献资料发掘,支持三明引进上海数字技术,挖掘、还原、传播三明红色文化遗产,合作打造红色文化陈列展览精品。

  2.推动红色文化交流合作。深入开展红色文化研究,讲好“党的诞生地”“风展红旗如画”等红色故事。加强两地文艺交流,共同举办红色文化主题日、革命历史纪念日等专题活动,创作一批符合新时代特点的优秀现实题材文艺作品。建立沪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联盟,构建沪明两地校外教育交流平台,推进互设学习交流基地,推进研学实践活动,支持三明家风家教示范基地建设,举办红色文化夏令营、红色印记寻访等活动,打造沪明思政教育特色品牌。以红色文化传承为依托,开展文明城市(区)合作交流,共同加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

  3.开展红色教育培训合作。发挥三明在红色文化、绿色生态、医改、林改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资源优势,推动上海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赴三明开展红色教育培训、生态文明教育研学等活动。推进两地党校、团校交流共建,在师资和课程共享、干部教育培训特色教材开发等方面深化合作,用好党校等培训平台,共同举办各类教育培训班。

  4.深化红色文旅开发合作。加强两地红色资源系统性开发运营,共同研发设计红色旅游主题精品路线,加强文创产品开发合作。推动两地红色文化景区联动,建立红色旅游战略合作联盟,策划开行红色旅游专列,探索发行沪明红色文旅一卡通,共同打造知名红色文化旅游品牌。通过品牌共建、项目合作、文旅协作等方式,支持三明发展文旅康养产业。深化沪明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互认,常态化开展客源互送,共同策划疗休养、康养旅游、健康服务、“上海三明周末游”等项目,吸引上海市民将三明作为康养度假目的地。支持上海企业和投资基金参与三明重大旅游项目开发,鼓励上海影视企业在泰宁拍摄取景等,共同把泰宁打造成为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1.建设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依托三明丰富的农特产品资源和生态资源,引导上海企业到三明建设优质农产品供给基地、预制菜加工等项目。支持三明培育经纪人队伍,强化与上海大型农批市场、高校企业、生鲜平台和社区开展合作,建立三明农特产品直通上海销售的快速通道,丰富上海市民的“菜篮子”。

  2.支持沙县小吃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三明依托沙县小吃门店规模优势和产业基础,引进上海食品加工、数字经济、平台服务等相关企业,推动沙县小吃预制菜生产基地、中心化服务平台和地域性网络分中心建设,共同打造新时代沙县小吃特色富民产业新样板。支持沙县小吃参与上海早餐工程及上海国际美食之都等活动,支持沙县小吃进入上海市高校、机关食堂,拓展沙县小吃标准示范店上海门店规模,设立上海市沙县小吃运营中心,建设沙县小吃物料城市配送仓。

  3.加强特色农业合作。发挥上海农业科技优势,与三明市开展技术攻关,共享科研技术成果,支持三明培育发展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及“一村一品”专业村。鼓励上海企业参与三明林下经济开发,发展观光、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共同推动三明林下经济向生物制药、生物质利用、健康食品等产业方向拓展,助力三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4.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合作。支持上海特色小镇与三明特色小镇合作共建。发挥上海在对台交流方面的优势,支持台资企业相对集中工业园区等升级发展,助推三明创建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引导上海相关团队参与三明乡村振兴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环节,推动两地在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领域开展交流合作,助推三明乡村振兴发展。

  (三)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加强两地交通合作。深化两地多式联运合作,加强两地城市公交管理合作,推动交通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争取国家民航部门、铁路部门支持,优化两地间航线班次和列车频次,方便两地人员往来与货运快速运输。

 2.推动城市规划建设合作。发挥上海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和社会治理方面的优势,支持三明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运营,着力提升三明中心城市辐射集聚能力,助推三明打造新型城镇化、产城融合发展样板。坚持市场化手段,支持上海企业参与三明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城市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探索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模式,拓展基础设施融资渠道。

 3.促进基础教育交流合作。支持两地开展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合作,建立从学前到高中的全学段“一对一”校际交流协作体系,共同提升教学水平。建立学生互动交流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集训研修、研学互动、社会实践等活动,全方位提升两地学生综合素养。推进两地教师协同培养,定期互派学校管理和教学骨干开展跟岗学习、研修培训、业务进修等活动,提升两地教师队伍能力和水平。

  4.深化高等教育及职业院校合作。根据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实际需求,支持上海相关高校与三明学院结对共建,提升三明学院办学水平。加强两地职业院校的合作共建,构建职教联盟,共享实训中心,强化师资共培,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5.推进医疗卫生合作。发挥三明市全国首个深化医改经验推广基地作用,建立两地医疗卫生系统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围绕改革重点难点,共同探索医改新做法、新经验,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健康保障体系。加强两地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中医药领域对口合作,鼓励设立“名医工作室”,支持开展远程医疗培训,实现两地医疗资源线上互通共享。

  (四)坚持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1.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两地企业探索开发生态产品价值业务化核算软件平台,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体系。支持上海企业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展相关交易,助力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完善环境权益交易体系,推动两地在创新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等交易机制方面开展研究合作,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异地转化模式。探索研究三明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等项目,进入上海交易市场。

  2.加强生态技术合作。上海依托生态技术优势,与三明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环境监测及预警等方面开展技术合作。上海发挥在碳交易、碳金融、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深化与三明在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平台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及企业碳核算等方面的合作。

  3.开展绿色能源产业合作。发挥上海绿色技术银行、上海节能技术工程协会、长三角产业研究院等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三明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建设。鼓励上海企业在三明布局建设充电、加气、加氢基础设施,推进公共服务场所、老旧小区的充电桩建设,为上海新能源汽车等提供更多应用场景。

  4.推进绿色循环发展。鼓励上海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参与三明钢铁与装备制造、轻合金、建材、化工、纺织、造纸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建设,助力三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引导上海资本进入三明,重点投向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和清洁能源等绿色发展领域。

  (五)加强科技创新,共建产业合作平台

  1.加强科技创新合作。支持上海高校、科研院所与三明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共建,共同提升三明科技创新水平。围绕“产学研用”,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融合,支持在三明设立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分支机构,促进科研合作和成果转化。支持三明探索在上海建设离岸孵化器,鼓励三明企业在上海设立研发中心。

  2.共建数字经济发展平台。支持三明与上海各类数据企业、交易所等加强合作交流,共同引导培育数据交易市场。支持上海网络科技企业参与三明数字乡村建设,推动网络生态治理产业发展。

  3.加强园区和产业合作。支持两地产业园区对接交流,通过资本输出、管理输出、品牌输出等多种形式共建产业园区。引导上海各类企业与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设立支持三明产业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赴三明投资布局区域性总部及生产基地。

  4.加强金融合作。推动两地在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领域加强合作。支持在沪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在三明设立分支机构。鼓励上海金融机构和战略投资者,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三明地方金融组织和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三明设立资本市场服务基地,为三明企业上市、对接资本市场提供全方位服务。

  (六)加强经贸合作与人才交流

  1.加强两地经贸合作。支持引导两地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基金会等对接合作,联合举办沪明企业对口合作系列活动,互邀参加重要经贸会展等,深化两地经贸合作。

  2.深化干部人才挂职交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安排两地干部挂职交流,并由两省市组织部门分别报中央组织部备案。围绕激发革命老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跟班学习和实践锻炼。依托两地优质培训机构和培训资源,开展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培训。

  3.组织开展专业人才交流合作。依托各种社会力量,建立上海三明人才驿站,开展专业人才访学研修工作。发挥上海丰富的人力资源优势,推动开展沪明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共享、“双创”孵化与交流培训。支持在上海高校设立三明青年人才工作站,举办两地青年人才培训、青年创新创业训练营等,支持上海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在三明设立分校或教学点,推动共建实训基地。构建科技特派员联动机制,建立上海科技特派员三明服务中心。

  4.加强智库合作。探索建设沪明对口合作高端智库网络,就对口合作规划、机制、政策、重点领域等方面开展研究。支持在沪院士、专家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到三明援教送课、专题培训和技术指导,助力三明破解发展难题、加强重点项目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两地建立“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对口合作工作机制,各司其职。通过互访、交流,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区县、部门结对和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定期谋划对口合作重点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计划。两地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福建省主管部门积极支持、推动两地对口合作工作。

  (二)加强政策扶持

  紧扣中央要求、两地所需和双方所能,制定促进对口合作和两地人流、物流、资金流互通的倾斜政策和互惠举措。共建对口合作项目库,对对口合作的重点园区、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在用地、用电、用能、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福建省有关部门在安排中央补助资金、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等方面,对三明革命老区给予倾斜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

  两地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等,加大对口合作工作宣传力度,做好对口合作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及时反映对口合作重大进展情况、重要成果,广泛宣传对口合作工作成效和经验,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考核

  两地合作开展督查评估,建立工作清单,紧盯目标任务,定期对部门、区(县)对口合作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对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部门和单位,在一定范围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督促改进落实。上海市、福建省及三明市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做好国家主管部门对革命老区对口合作检查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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