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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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发〔2010〕4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关于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建设创新型试点城市(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着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根据科技部《关于同意上海市杨浦区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函》(国科函政〔2010〕9号)精神,现就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是上海落实国家战略,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是发挥科教资源优势,进一步推动老工业城区转型,带动上海东北部地区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上海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地区、服务全国;有利于上海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创新服务功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建设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要坚持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道路,坚持“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的核心理念,以城区结构系统调整为着力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金融创新为保障,以建设宜居城区为支撑,加快实现城区发展模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建设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要集聚全市力量,充分发挥杨浦的基础和优势,着力将杨浦打造成为知识创新策源地与新兴产业引领区、创新创业集聚地与服务经济先行区、高端人才汇聚地与高教改革试验区、先进文化弘扬地与品质生活示范区。

二、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着力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先行先试。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化 “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的核心理念。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教资源的开放共享,充分利用现有公共科技资源,建设各类创新服务平台。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产学研结合的有效机制,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知识溢出和技术溢出,发挥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在企业孵化、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大学生创业就业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完善从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推动科技中介机构在杨浦集聚发展,形成多层次的创新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完善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交流机制,促进区域内人才流动。探索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股权激励的试点,允许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入股、科技成果收益分成以及其他激励方式。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率,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环境。加强对国有企业在科技投入与创新方面的考核。通过科技部、上海市政府部市会商机制,力争突破现有体制机制的束缚,将高校、科研院所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纳入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杨浦先行先试。

(二)着力在构建新型产业体系上先行先试。发挥创新型试点城区在新型产业发展中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承接科技重大专项,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加强联合,建设一批贯穿产业链、市场化运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抓住先行先试的契机,基本形成以科教为特色、服务经济为核心的新型产业体系。在现代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等新型产业领域占据制高点。加快集聚国内外大企业总部及其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大力加强高端人才培训,推进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对获得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相关产业化计划支持的项目,以及获得创业投资支持的项目进行重点支持。加强与张江高新区的融合,推动杨浦知识创新基地成为张江高新区的组成部分。

(三)着力在科技金融服务创新上先行先试。探索科技金融服务新的模式,培育科技金融服务市场,提高科技金融服务业水平,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努力把杨浦区打造成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功能区、实践区、示范区。支持银行建立从事科技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大力开展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更好地满足轻资产类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大力支持科技企业证券化,积极构建从融资、投资到退出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保险公司结合科技型企业特点开发科技研发、投资及新产品应用等方面的保险产品。制定相应鼓励政策,积极推动银保合作,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大力发展风险投资资金、股权投资资金,支持杨浦建设风险投资集聚区,吸引外资风险投资资本,不断拓宽科技型、创新型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探索科技金融投贷联动的新模式,研究制定贴息、贴费、风险补偿等扶持政策,建立投贷联盟成员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良性运行机制。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社区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服务机构。大力引进和培育从事科技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经纪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融资。建立科技项目信息共享、科技企业信用服务与融资服务平台,发挥信贷、担保、股权投资、科技保险、产权交易等综合服务优势,为科技企业提供“融资超市”式一揽子服务。

(四)着力在提升国际化水平上先行先试。开展多层次国际交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以“后发优势”推动创新发展。继续加强与跨国公司、国际组织、旧金山湾区、世界著名高科技聚集区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吸引各类国际创新资源和要素集聚发展。依托大学、科研院所、国家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等载体,与国际相关创新机构加强合作,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企业开展与跨国公司的研发合作,促进国际间的技术和产业转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通过技术购买、兼并收购、在海外建立研发基地等形式利用国外智力、技术、品牌和销售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化经营。支持杨浦探索教育、医疗在对外开放上的先行先试,着力引进若干个国际教育机构和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建设若干个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国际化社区和国际机构集聚区域。

(五)着力在塑造百年滨江工业文明与知识文明结合上先行先试。研究启动杨浦滨江地区开发,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发展规划。依托滨江百年工业文明底蕴,保护、利用、再生滨江工业遗存,促进传统工业制造向工业设计研发、创新创造转型。推动杨浦滨江地区开发与浦江两岸综合开发有机统一,形成整体开发态势,探索市、区联动开发,区、企合作开发的新模式,建立市、区联动,多方共赢的开发机制,支持杨浦在工业用地和旧区改造用地联动开发上进行试点。

三、建立试点工作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纳入科技部、上海市政府部市会商机制,建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市相关部门参加的上海市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为市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决策指导机构,协调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共同推进实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知识产权局、杨浦区政府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科委。

(二)加大扶持力度。将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纳入本市“十二五”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对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先行先试的产学研体系、公共服务平台、重大创新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

(三)强化考核评估。每年对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开展自查和考核评估,根据科技部考核指标体系和市有关要求,建立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考核评估办法,对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通过考评,及时总结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分析存在的瓶颈和问题,进一步加快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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