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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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11〕10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上海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重要时期。工业是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尤其是全面提升国际经济中心城市地位的重要支撑,是实现城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为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推进上海工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工业发展回顾

(一)发展成效

“十一五”时期,上海工业聚焦落实国家战略,推动大产业、大项目、大基地建设,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势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分别从“十五”期末的3995亿元、15807亿元提高到2010年的6226亿元、30114亿元,年均增长11%和12.8%;工业利润从“十五”期末的940亿元提高到2010年的2217亿元,年均增长17.4%。

1.工业对全市经济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十一五”时期,上海工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税收、稳定就业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年均工业增加值、工业税收占全市生产总值、税收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0%和42%以上;工业从业人员年均达到300万人以上,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接近1/3。2010年,上海工业对全市经济增长和税收增长的贡献率均达到50%以上。

图1

2.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推进。2009年以来,上海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加强产业化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链对接,推动新能源汽车、TD-LTE、LED新型显示、太阳能光伏、物联网、智能电网在上海世博会的示范应用,促进新能源、先进重大装备、新材料等领域快速增长并形成高端引领态势。2010年,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实现工业总产值6327亿元,同比增长23.4%,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1.1%。

3.工业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十一五”期间,上海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6858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63%。其中,技术改造投资占比从40%左右提高到50%,民间投资占比从15%提高到25%左右,六大支柱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总产值占比分别达到58.8%和66.2%。2010年,上海工业企业R&D投入比“十五”期末翻一番以上,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接近0.9%。

图2

4.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态势良好。2010年,上海总集成总承包、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2.8%;“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认定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23个。以工业设计为核心的创意产业增加值从“十五”期末的549亿元提高到2010年的132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从6%提高到8%;累计认定建设市级创意产业集聚区80个。

图3

5.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力度加大。“十一五”期间,上海累计实施产业结构调整项目2873项,节约标煤480万吨,累计减少产值近1000亿元,实现铁合金、平板玻璃全行业退出,基本关停小化肥、小水泥、小冶炼企业,四大工艺企业(点)从1400多家减至1100家以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存储企业自2009年以来减少150家左右,奉贤塘外、嘉定马陆等重点区域专项调整成效显著。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十一五”期间累计下降27.98%,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6%。

图4

(二)主要做法

“十一五”期间,上海工业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积极探索实践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优化工业结构,推进工业化与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协调发展,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1.注重聚焦国家战略,提升工业发展能级。积极承担大飞机、极大规模集成电路装备及成套工艺、“核高基”(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对接国家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落实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加快建设12英寸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等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国家“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2.注重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组建联合开发机构,推动企业技术中心与各类社会创新资源结合,支持企业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力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积极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十一五”期末,全市共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42家,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323家。

3.注重园区和基地建设,推动工业集聚发展。在着力提升微电子、精品钢材等产业基地能级的同时,加快建设临港装备、漕泾化工、长兴船舶、民用航空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促进工业向产业基地和开发区集聚。工业向市级以上开发区集中度从“十五”期末的44%提高到2010年的52%,工业园区单位土地产值从49亿元/平方公里提高到62.6亿元/平方公里。

4.注重对内对外开放,形成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推动工业发展的格局。对接服务央企,发挥央企在落实国家战略方面的引领作用;深化国企改革,引进北车股份等企业参与国企市场化开放性重组;着力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2010年在沪央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分别达到21.2%、37.2%、61.2%。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2010年中小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8.5%。

5.注重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工业发展环境。联合市有关部门,依托区县和社会机构,主动服务各类企业,建立“企业呼声直通车”服务平台以及经税协作、经保协作等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规划引导,按法定程序,修订《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制定发布《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地方立法;发布重点产业支持目录及产业导向、用地、能效等指南性文件;出台《关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和重点产业三年行动方案及相关政策。

(三)问题和挑战

在取得以上成效的同时,随着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上海工业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突出表现在:产业国际竞争力有待提高,部分产品仍处在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工业增加值率偏低,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程度不高,生产性服务业对工业优化升级的支撑不足;创新能力有待提升,科技优势需进一步向产业优势转换,新兴产业需加快推进规模化发展,产学研合作需进一步深化,部分关键核心技术亟待突破,自主品牌培育力度尚需加大;发展环境有待改善,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市场化机制尚需完善,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市场的政策法规体系有待健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需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结合不够紧密;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新增工业用地减少,存量用地利用效率亟待提升,环境容量有限,节能减排压力增大。为此,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切实转变发展方式,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十二五”时期工业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上海工业发展面临国内外环境深刻变化,需要在转型中实现提升发展。

(一)外部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内需和外需协调推动工业持续发展的趋势增强。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全球经济竞争格局正在发生变革,世界经济进入相对低速增长时期,发达国家实施“再工业化”战略,国际贸易壁垒日趋复杂,人民币汇率呈上升预期。中国城镇化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步伐加快,内需主导、消费驱动、面向民生的政策取向将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这就要求上海更加注重通过内外需协调驱动工业增长,在提高全球范围资源配置能力的同时,聚焦发展符合国家战略导向和国内市场需求的产业领域。

(二)全球科技创新及新兴产业发展孕育新突破,培育新兴技术产业成为战略选择。国际金融危机催生新的技术革命,信息网络技术、生物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等正在酝酿新突破,发达国家纷纷在新兴科技领域前沿布局,力图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国家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将其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先导产业。这就要求上海抓住“后世博”机遇,积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创造国际竞争新优势。

(三)产业转移重心发生变化,新兴技术产业、产业链高端环节转移进程加快。受经济全球化和国际金融危机共同影响,国际产业转移更加注重东道国市场需求,除重化工业持续成为转移重点外,新兴产业和研发、金融等服务外包逐步成为转移热点,以跨国公司为主导的产业链整合和集群转移趋势明显。中国跨地区产业转移和区域产业一体化进程加速,中西部地区承接国际和国内东部产业转移的能力增强。这就要求上海在更大区域内谋求产业布局,深度推进对内对外开放,提高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的地位。

(四)全球范围内生产方式加快变革,智能化、融合化、服务化成为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推动生产方式的变革,柔性制造、敏捷制造、虚拟制造等智能发展模式成为世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同时,全球产业、技术及商业模式的创新层出不穷,产业边界日趋模糊,制造业与服务业、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趋势日益加强。这就要求上海顺应智能化、融合化、服务化趋势,加快转型升级。

(五)外部环境约束及资源供给趋紧,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工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发达国家逐步推行碳关税等绿色壁垒并积极抢占低碳产业制高点,中国承诺2020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这要求上海在发展中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能源资源集约利用,推动工业向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力争在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抢占先机。

(六)传统要素发展优势逐步弱化,以高端要素为核心的比较优势正在形成。未来五年是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发展服务经济的关键时期,土地、能源、劳动力等要素的竞争力不断弱化,同城效应导致上海与周边交通条件逐步趋同。这就要求上海依托智力资源较丰富、商务环境较规范、城市开放度较高以及世博后续效应释放带来的发展潜力,整合人才、科技、金融、信息、品牌等优势,走高端要素支撑的提升发展之路。

总之,“十二五”时期上海工业发展环境将发生深刻变化。发展理念上,工业发展应建立在创新驱动、集约高效、环境友好、惠及民生、内生增长的基础之上,更加注重质量、结构和效益;地位作用上,工业成为城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发挥应有作用;发展动力上,工业发展从主要依靠实体要素投入向提升软实力转变。

三、“十二五”时期工业发展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聚焦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战略,围绕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目标,按照上海“高端化、集约化、服务化,推动三二一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产业结构”的产业发展方针,充分发挥科技、人才、金融、信息、品牌等优势条件,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以率先转变工业发展方式为核心,以发展调整中提升为主线,加快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发展的现代工业体系,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方向发展,不断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为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尤其是全面提升国际经济中心城市地位作出重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创新发展。把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加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整合国内外各类创新资源,推动技术、产品、品牌、管理和制度创新,抢占新一轮产业发展制高点。

——融合发展。顺应工业转型升级趋势,把融合发展作为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动力,促进二三产业融合,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高军民融合水平,不断提升工业发展的内涵和效率;加强产城融合,促进工业与城市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改革发展。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有利于工业发展的要素市场配置、产权有序流动、产学研合作、跨区域产业和园区联动发展、职工收入同步增长等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增强各种所有制企业的活力,加快形成国资、民资、外资共同发展的格局。

——开放发展。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强与长三角、全国乃至全球的产业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增强工业集聚辐射能力。

——调整发展。把结构调整作为推动工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在推动工业向高端发展的同时,加大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低效益的劣势企业、劣势产品和落后工艺的调整淘汰力度,力争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调整取得新突破,推动调整淘汰与存量用地产业升级联动。

——集约发展。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工业向规划产业区块集中,推进工业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形成产业集聚、要素集中、资源节约的集约发展模式。

(三)主要目标

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十二五”时期力争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工业保持平稳增长,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工业结构持续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工业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友好程度不断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力争使上海成为全国率先转变工业发展方式的先行先试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引领区、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的集聚辐射区,为建设成为全球高端智造中心之一奠定基础。

表1“十二五”时期工业发展的主要指标四、“十二五”时期工业发展重点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属性 2015年
经济效益 1 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 % 预期性 6-7
2 工业增加值率 % 预期性 提高2.5个百分点
创新能力 3 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预期性 1.5左右
4 技术改造投资占全部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 预期性 55
5 国家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数 预期性 600左右
结构优化 6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 亿元 预期性 比2010年翻一番
7 生产性服务业(制造业领域)营业收入 亿元 预期性 比2010年翻一番
8 工业园区单位土地产值 亿元/平方公里 预期性 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资源环境 9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约束性 完成国家和本市下达目标
10 工业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 约束性 提高5个百分点
11 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约束性 进一步下降
12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约束性 97
13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约束性 83.4
14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 约束性 30以上

结合国家战略要求和本市实际,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生产性服务业倍增”和“先进制造业提升”(即“双倍增一提升”),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发展。

(一)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高端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创新驱动、重点突破、示范应用、引领发展的原则,深度对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和政策,积极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产业。

——新能源产业。以装备带动、研发应用为重点,大力发展核电、风电、太阳能、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和智能电网。提高核电设备成套能力,重点发展核岛主设备、常规岛主设备、核电站数字化仪控系统、关键辅助设备等,延伸发展核电研发设计、工程承包、技术咨询等服务业;推进大型陆上风电机组规模化生产和大型海上风电机组的产业化,加快发电机、主控制器及系统等关键部件自主化;推进太阳能薄膜电池生产线建设及相关装备产业化;推进IGCC有关装备研制及示范工程建设;掌握新能源接入与控制、智能变电站等智能电网领域关键核心技术。2015年,努力建成我国新能源领域技术领先、应用率先、产业高端的主要基地,产业规模达1200亿元左右。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以自主发展、促进应用为重点,大力发展通信和网络设备、新型显示、集成电路、物联网等。重点推进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建设,加快提升集成电路设计水平和市场化能力;加快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大力发展移动智能终端;加快培育新型显示产业,在平板显示、LED外延和芯片生产、激光显示等方面尽快形成规模化生产;加快物联网技术产业化,突破传感器、控制芯片等核心技术,实施环境监测、智能安防等一批应用示范工程,促进形成物联网产业链。2015年,努力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生产和服务基地,通信和网络设备、新型显示、集成电路产业规模达3000亿元左右。

——生物医药。以面向需求、促进转化为重点,大力发展防治重大疾病的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高端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加快突破抗体药物、高端疫苗、微创器械、有源数字化大型诊疗设备、分子育种等关键技术,加快生物医学工程产品产业化,努力提高医药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完善专业化特色空间布局。2015年,努力建成我国生物医药技术创新成果的重要源泉,确立在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领先地位,产业规模达1200亿元左右。

——先进重大装备。以高端突破、首台应用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效清洁火电装备、特高压输变电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智能仪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积极发展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加快开发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的火电机组,实现高端产品系列化;突破特高压领域技术瓶颈,推进高压、超高压领域加快向高端化、系列化发展;推进A型地铁车辆产业化,突破车体、转向架等关键零部件以及信号系统、综合监控系统核心技术;突破大型铸锻件的工艺、材料和制造瓶颈,形成自主制造能力。2015年,努力建成我国先进重大装备研发及制造的重要示范基地,产业规模达1500亿元左右。

——民用航空航天。民用航空产业以建设基地、完善配套为重点,大力发展大型客机、支线飞机、商用发动机、航空电子及关键配套零部件。推进大型客机三大中心(研发、总装、客服)、发动机研发及装试基地、民机航电产业化基地的建设,鼓励本土企业参与大型客机项目的专业化配套。2015年,ARJ21支线飞机年生产能力达到50架,实现C919大型客机首飞。民用航天产业以军民对接、扩大规模为重点,大力发展民用卫星技术应用、空天探测装备和系统。2015年,努力建成我国民用航空航天产业的主要基地,产业规模达600亿元左右。

——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以发展高端、完善配套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技术船舶、大型海洋油气开采装备、海洋工程作业船和辅助船、关键系统和配套设备。重点提升浮式生产储油船(FPSO)、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钻井平台、钻井船的研制能力,加快海洋钻探设备、油处理模块的研制,提升港口装卸运输设备等级,突破液化天然气船、科学考察船、万箱级集装箱船、新能源船舶的关键技术瓶颈。优化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配套产业链,完善中低速柴油机等关键设备的二轮配套体系,实现船用通讯、导航、控制等船舶电子技术的突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船型,加快建立现代造船模式。2015年,努力建成国内最具实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研发、设计和总成总包基地,产业规模达2000亿元左右。

——新材料。以加强对接、提高能级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性能碳纤维、耐高温纤维、高温合金、钛合金、生物相容材料、环保节能材料、稀土材料等。瞄准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本市先进制造业需求,开展纳米、超导、智能等共性基础材料研究,重点推进高性能碳纤维、耐高温纤维等生产线建设,推进高温合金、钛合金、生物相容材料及终端产品产业化,加快环保节能材料与新型绿色建材产业化及其推广应用,推进稀土材料深加工及应用。2015年,努力建成国内领先的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新材料研发及产业化基地,产业规模达2000亿元左右。

——新能源汽车。以加强研发、推广应用为重点,大力发展油电混合动力汽车、高性能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以及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加快推进油电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产业化,提升驱动电机、动力电池及其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国产化配套能力,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和产业化。建设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动力系统、汽车电子等国家级检测认证及其他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整车、电池租赁等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加快配套设施规划建设。2015年,努力建成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领先、产业集聚、应用初具规模的重要基地,产业规模达600亿元左右。

——节能环保。以加强创新、提升能效为重点,大力发展高端、高效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的技术装备和产品。大力推进高效电机及拖动设备、工业变频设备、余热余压利用设备研制及新型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技术开发应用,提高烟气除尘和脱硫脱硝成套装备、垃圾焚烧发电设备、汽车尾气净化设备等先进环保设备及产品的成套能力。2015年,努力建成节能环保重点装备和产品优势明显的地区,产业规模达500亿元左右。

(二)优化提升先进制造业,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提升汽车、成套设备的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转型升级,优化钢铁、石化等基础产业产品结构,提升都市产业能级,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保持发展优势。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以转型升级、提升效益为重点,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同时,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一般加工型电子信息制造企业提高本地产品研发和工业设计能力,提升产品附加值。着力吸引一般加工型制造企业的研发设计中心、区域总部等功能性机构落户,形成以设计为核心、制造为基础,关键元器件配套能力较强的发展格局。

——成套设备制造业。以培育高端、提升能力为重点,在培育先进重大装备的同时,大力发展微电子装备、工业机器人、大型工程机械以及冶金、化工、煤炭行业的先进成套设备等整机产品,提高自主设计、制造和总包能力。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提升关键核心部件、基础件及加工辅具、仪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的配套水平,促进整机和关键核心部件协同发展。加快临港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国内外重大装备项目引进和落地,形成规模集聚效应。

——汽车产业。以自主创新、打造品牌为重点,在培育新能源汽车的同时,突破自主品牌汽车整车以及变速器、汽车电子等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延伸发展汽车研发、金融、贸易、租赁等服务业。建立完善自主品牌汽车研发创新与制造体系,提升自主品牌汽车和核心零部件的自主化和市场化能力。积极引进、发展中高档汽车整车项目。鼓励本地汽车企业向全国乃至全球布局,提高国际经营能力。2015年,本地汽车产量达到200万辆以上,提高新能源汽车和自主品牌汽车比重。

——精品钢材产业。以减能增效、优化结构为重点,着力发展满足国家战略需要的高档汽车板、硅钢、电工钢、不锈钢等高端产品,延伸发展钢铁贸易、加工配送、电子交易、工程技术等服务。控制并逐渐减少本地钢铁产能,鼓励优势骨干企业对外兼并重组,逐步推进结构调整和产能转移。加强技术改造,推进绿色低碳生产,实现吨钢能耗持续下降并保持世界领先水平。

——石化和精细化工产业。以发展高端、聚焦基地为重点,在培育化工新材料的同时,大力发展精细化工、化工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实现装置大型化、产品高端化、产业基地化。“十二五”期间,推进上海化学工业区启动中石化炼化一体化等项目建设,本市争取形成炼油3500万吨、乙烯350万吨产能(一体化项目将于2014年开工),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杭州湾北岸石化产业带。推进高桥、吴泾地区转型升级。

——都市产业。以创造时尚、塑造品牌为重点,大力发展绿色有机食品、高品质家用电器、高科技美容护肤用品、特色工艺旅游纪念品、现代文体用品、多功能包装印刷、高档时尚钟表、时尚服装服饰、高档家用纺织、新型产业用纺织。顺应国际大都市的市场需求导向,在设计、营销等环节融入科技、创意、时尚和环保元素,完善服务体系,集聚高端要素,提高产品附加值,重塑和提升以品牌为核心的都市产业竞争力。

(三)大力推进二三产业融合,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大力发展支撑工业升级且与工业紧密关联的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工业企业向价值链两端延伸,促进二三产业联动发展,提高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和国际化水平。

——总集成总承包服务。以拓展领域、提升能力为重点,大力发展成套设备等领域的交钥匙工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引导制造业企业从提供产品设备向方案设计、项目承接、工程实施、设备维护和管理运营等一体化服务转变,提升总承包能力。

——研发设计服务。以整合资源、深化合作为重点,大力发展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等服务。加大社会各类研发设计资源的整合力度,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围绕建设全球“设计之都”目标,促进工业设计从外观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转变。

——供应链管理服务。以提升能级、信息化支撑为重点,大力发展第三方专业物流和直接为制造业供应链服务的嵌入式物流,鼓励发展以第四方综合物流服务为特征的供应链信息服务,引导社会化物流需求,培育专业化企业,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

——金融专业服务。以拓展领域、完善机制为重点,大力发展面向重大装备领域的融资租赁服务,支持大型、高价值设备生产企业以经营性租赁方式开展产品销售和承包业务,创新发展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融资担保体系,培育金融专业服务的新兴业态。

——专业维修服务。以扩大领域、创新模式为重点,大力发展大型工业设备、仪器仪表、飞机、轨道交通、船舶等大型装备的专业维修维护服务,大力发展发动机、变速箱等汽车关键零部件的再制造服务,积极开展大型机床、工程机械、成套设备、船舶等再制造服务试点。

——节能环保服务。以加强整合、健全机制为重点,主要面向工业、建筑、资源回收、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等领域,大力发展以合同能源管理为核心机制的节能诊断、能源审计、电平衡、项目规划设计、融资担保、节能评估、运行维护等全过程服务。

——检验检测服务。以培育主体、完善体系为重点,大力发展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积极引进国家级质检及认证中心落户上海;鼓励检测机构积极开展技术能力国际互认,打造国际化程度领先、国内技术水平一流、社会资源充分共享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电子商务与信息化服务。以创新模式、拓展应用为重点,推动大企业提升以产业链为基础、供应链管理为重点的电子商务应用整体水平,促进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模式在广大中小企业中的应用普及。鼓励信息技术应用于企业研发、设计、生产、管理等各环节,推动工业软件、信息安全服务以及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研发和应用。

——专业中介服务。以塑造品牌、规范发展为重点,大力发展咨询、鉴证、信用服务、评估、代理、经纪和行业组织等中介服务,促进各类咨询机构向“专精特优”方向发展,逐步形成充满活力、公平竞争、运作规范、辐射力强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

——培训教育服务。以面向需求、强化联合为重点,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机构、企业之间广泛开展多形式合作,发展多层次、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大力培养重点产业所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和技能型人才。

五、“十二五”时期工业发展空间布局

(一)制造业布局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两规合一”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顺应工业沿江临海发展和长三角产业一体化发展趋势,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以及产城融合的要求,逐步形成“带状引领、基地聚焦、组团发展”的空间布局。

1.带状引领

主要包括宝山、崇明(长兴岛)、浦东、奉贤、金山等临海沿江地区(包括长兴岛、杭州湾北岸地区等),依托其区位条件和空间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精品钢材、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先进重大装备、民用航空、新材料、新能源、石油及精细化工等产业,努力建成世界一流水平的临海沿江工业发展带。

2.基地聚焦

加快发展临港装备、漕泾化工、长兴船舶、嘉定汽车、张江生物医药、漕河泾电子信息、民用航空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快重大项目引进和落地,努力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示范基地。“十二五”时期,临港装备、漕泾化工、长兴船舶、民用航空四大基地对全市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3,成为上海工业新的增长极。

培育壮大一批代表产业发展方向、辐射带动力强、占领技术制高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主要依托园区、高校、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重点推动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物联网、智能电网、云计算等领域的新兴产业基地,形成产业特色鲜明、布局集中、配套完善的新兴产业空间布局。

改造提升闵行机械装备基地、宝山精品钢材基地、金山石化基地等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相对成熟的产业基地,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延伸产业链,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实现基地产业高端化、可持续发展。

着力调整一批受环境、能耗等条件制约的传统产业基地,加大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区域功能转型、产业转移和环境改善,为城市转型发展腾出空间。

3.组团发展

统筹规划产业区块和新城建设,发挥规划产业区块在加快产城融合、优化新城空间、促进人口集聚方面的作用,推动南汇、嘉定、松江、青浦、南桥、金山、城桥等新城与规划产业区块协调发展,支持符合新城功能导向的高端制造项目向规划产业区块集聚,推动郊区新城产业向特色化、高端化、集聚化方向发展。顺应闵行、宝山深度城市化发展趋势,集聚发展符合中心城区拓展区功能提升要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

图5

注:◆是指民用航空产业基地。其中1.2.3.4分别为研发基地、总装基地、研发和客户服务基地、民用航空配套基地。

(二)生产性服务业布局

按照生产性服务业布局与工业发展要求、区域产业基础相结合的原则,主要依托规划产业区块以外的存量工业用地,以内外环区域、外郊环区域为重点,以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为载体,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

1.总体布局

内外环区域。依托中心城区CBD圈层商务楼宇开发及部分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和创新开发,集聚发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包括体现产业高端控制管理功能的总部经济及相关服务,以及与城市功能相匹配的科技研发、创意设计、非银行金融、专业中介等服务。

外郊环区域。主要依托规划产业区块以外的存量工业用地,结合区域自身发展特色,集聚发展与特色制造业紧密配套的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节能环保等专业型生产性服务业。结合郊区城镇化建设和长三角联动发展要求,培育发展与城镇功能相匹配、辐射周边区域的总部经济、现代物流、科技研发、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2.具体布局

专业型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产业配套型,依托规划产业区块及周边的存量工业用地,围绕钢铁、汽车、船舶、微电子、装备、石化、核电等产业,大力发展研发设计、制造业物流、专业维修、检验检测、培训教育等配套服务。总部经济型,依托中心城区、内外环区域、外郊环区域存量工业用地,着力吸引国内外工业龙头企业总部落户。科技创新型,依托张江高科技园区、紫竹科学园区、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杨浦知识创新区等创新型区域,以及高校、科技园区、国家级科研机构等载体,集聚发展科技研发、创意设计、科技中介、培训教育等产业。

综合型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结合郊区新城的功能定位,满足郊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对生产性服务性的综合性、多样化需求,规划建设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培训教育、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金融专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创新发展辐射长三角地区、具有创新活力的各类新兴服务业态。

六、“十二五”时期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以实施重大专项工程为抓手,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跨越

实施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工程,加强新技术应用和市场培育结合,完善推进机制,强化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加快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

实施一批重大专项工程。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实施大规模集成电路、民用航空、物联网、下一代互联网、新型显示、智能电网、新能源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与汽车电子、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卫星导航等一批重大专项工程,加大政府聚焦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聚焦龙头企业、重大项目、保障条件和支持政策。

推进重大创新成果示范应用。坚持以应用促发展,扩大上海世博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进新能源汽车、TD-LTE、半导体照明与新型显示、太阳能光伏、物联网、智能电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等领域处于产业化初期、市场前景广阔的重大技术和产品进行示范应用,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组织实施的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加强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大型客机等领域的市场应用基础设施建设,为扩大示范应用提供保障条件。

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机制。建立市场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发现、选择、投入和评价机制。组织产业和技术专家主动研究战略性新兴技术产业化成长规律,掌握推进战略性新兴技术产业发展的主动权。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配套服务体系,大力培育科技中介机构,完善咨询、评估、孵化和交易等服务体系。

(二)以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为重点,增强工业自主创新能力

围绕实现创新驱动的要求,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工业提升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围绕新能源、民用航空、先进重大装备、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智能电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申报设立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等国家级研发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共建实验室、基础共性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平台。

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工程项目,健全由企业牵头实施应用性重大科技项目的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联合共建实验室、共性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平台,加强国家和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骨干企业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建立海外研发基地或收购海外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

专栏1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

积极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与成套工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大飞机”等重大专项并组织实施,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技术标准制定等。

实施一批重大专项工程。实施大规模集成电路、民用航空、物联网、下一代互联网、新型显示、智能电网、新能源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与汽车电子、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卫星导航等重大专项,聚焦龙头企业、重大项目、保障条件和支持政策。

推进重大创新成果示范应用。在新能源汽车、TD-LTE、半导体照明与新型显示、太阳能光伏、物联网、智能电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等领域推进重大技术和产品示范应用。推进新能源并网及储能、新能源汽车、大型民用客机等领域的市场应用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十二五”时期争取新设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达到20家左右、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0家左右和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10家左右。

建设和发展产业联盟。在新能源汽车、先进重大装备、物联网、智能电网、工业机器人等若干新兴领域,重点推进10个左右产业联盟。制定支持产业联盟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重大技术工程化、产业化为目标,创建一批企业主导、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联盟,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和市场瓶颈。引导和鼓励产学研用各方共同推进合作模式创新,完善成果分摊和利益共享机制。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为企业培育技术人才,鼓励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和任职。鼓励外资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

推进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促进企业科技研发和标准化工作同步进行,提高企业重点产品采标率。从专利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角度出发,重点支持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对外专利许可或专利权转让,使专利技术产业化。

(三)以优化投资结构为重点,提高工业投资效益

在保持适度投资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加大研发设计平台建设、系统集成及应用、品牌经营、营销渠道开发等软实力投资。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资。按照“启动实施一批、重点突破一批、建成投产一批”的思路,加大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性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资。重点推进大型客机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商用发动机项目、12英寸集成电路芯片项目、城市轨道车辆制造基地项目、混合动力汽车项目、海洋工程及大型船舶配套基地项目等。“十二五”时期,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50%。

加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力度。对接国家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专项工程,健全本市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建立技术改造项目库,紧紧围绕开发品种、提升质量、装备升级、节能降耗、“两化”融合,滚动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关联度强、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技术改造项目,通过不断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对现有企业生产设施、装备、生产工艺条件进行改造,促进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技术装备投资占技术改造投资比重不断提高。

专栏2“十二五”期间技术改造重点

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船舶、石化、精品钢材、航空航天、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轻工、纺织等领域,重点开展五类技术改造:

产品升级换代,提高质量水平。鼓励企业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改造,提高质量、改善性能、扩大市场占有率。

装备升级换代,工艺流程再造。鼓励企业购买国内外先进设备,对已有生产设备、工艺条件和辅助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优化工艺流程,提升制造能力。

加强新能源和节能设备的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鼓励企业加大新能源和节能设备的研发制造投入力度,通过推广使用新能源和节能设备,提高全社会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提高关键领域技术水平。鼓励企业引进当前国内紧缺技术、关键零部件等,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突破技术瓶颈,提高关键领域技术水平。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两化融合”。鼓励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多个环节使用信息技术,通过广泛使用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四)以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为重点,推动工业集聚发展

加快工业向产业基地、市级以上开发区等规划产业区块集中,推动规划产业区外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升级。“十二五”期末,工业向市级以上开发区及产业基地集中度达80%。

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在推进现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基础上,争取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增创建一批示范基地,促进项目、资源、要素、政策等向示范基地聚焦,着力增强示范基地集群创新和公共服务能力,推动产业集聚,使示范基地在产业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用地集约、“两化融合”等方面走在前列。

推进市级以上开发区功能整合和品牌输出。深化推进园区间的实质性整合,发挥优势开发区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大品牌、人才、招商、管理等输出与共享。引导优势开发区整合周边城镇工业地块,实施组团式发展。鼓励漕河泾、张江、金桥、外高桥等有条件的开发区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联动开发、招商合作等形式加强与全国各地开发区合作,拓展发展空间。

分类推进规划产业区块外存量工业用地调整转型。推进产业区块外产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生态网络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的充分衔接。根据不同区域、产业和企业情况,通过“关停、复垦、转移、转型、改造、保留”等方式,分类推进存量工业用地合理利用,加快劣势企业淘汰关停,加大规划城镇建设区外现状工业用地复垦力度,推进产业区块外企业向园区转移,鼓励转型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允许企业加快改造和提升,保留部分现状工业企业。

(五)以实施能效提升工程为抓手,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

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健全节能标准体系为基础,以高载能行业为重点,以实施能效提升工程为抓手,探索建立节能、清洁、循环、低碳的新型生产方式,形成能效提升、监管有效、低碳发展的工业节能降耗减排治污新格局。“十二五”期末,工业用能占全市用能比重降至53%以下,工业用能净增量占全市用能净增量比重进一步下降。

健全工业节能和节水标准体系。按照“领跑一批、提升一批、限制一批”的目标,重点推进“上对标杆、中对管理、下对限额”的三标体系建设。发挥“上标”引领示范作用,锁定重点产品(工序)单耗,实行产品单耗水平分层梯级管理;强化“中标”监督管理作用,制定一批节能技术和管理标准;突出“下标”淘汰限制作用,制定一批地方性产品单耗限额标准。加快电力、石化、钢铁、纺织、食品等高用水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修编,力争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聚焦重点行业节能降耗和节水。重点开展高载能行业能效对标工作,推进新增产能产品单耗等能效指标赶超国际国内标杆水平,促进存量产能单位产值能耗不断下降。深化钢铁、石化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稳定钢铁产业产能和能耗总量,确保石化行业新增产能单位产值能耗低于“十一五”期末水平。推进电力行业设备机组优化和技术改造,实施电网经济运行技术,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加快天然气替代燃煤燃油锅炉。实施一批高用水行业节水工艺改造和循环利用工程,推进循环水系统改造和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专栏3工业能效提升十大工程

工业能效对标。制定45项节能技术和管理标准、30项产品单耗限额标准,培育50家能效对标示范企业,加强产品单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推进600多家企业电能平衡工作,建成上海市用电设备管理信息平台,加强能效检测体系建设。

能效监控体系建设。完善工业能效监控平台,重点推进5家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推进10家企业建立可视化监控系统试点,实施50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在线监控。

节能技改专项。组织推进2400多台工业炉窑节能改造和1500台工业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推广1000万千瓦高效电动机和76万千瓦变频调速技术改造,落实18000台S7系列及以下配电变压器淘汰替换。

合同能源管理推广。组织实施1000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培育发展150家专业节能服务机构,实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达100亿元以上。

节能产品惠民专项。组织推广高效空调400万台、紧凑型节能灯2000万只、T5型荧光灯和LED等高效照明产品4000万只,推广应用调光控制及自然光利用等绿色照明技术。

清洁生产全覆盖。推进250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建设5-10个清洁生产示范园区,推广应用50个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和25项共性技术。

资源综合利用及再制造。推进矿渣微粉、超高纯氧化铁磁性材料、电子废弃物、冶炼钢渣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进汽车零部件、打印机耗材、工程机械等产品再制造。

能量系统优化。推进钢铁、石化、电力等行业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和能量梯级利用,加强装置、工艺升级;推进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和煤化工多联产试点。

低碳工业园区示范。建设10个低碳示范工业园区。重点推广太阳能发电、集中供热、分布式供能、高效节能产品装备和系统节能技术,引导园区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碳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工业能效提升工程。对接国家工业节能减排专项,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组织实施工业能效对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能效监控体系建设、节能技改专项、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产品惠民专项、清洁生产全覆盖、资源综合利用及再制造、能量系统优化、低碳工业园区示范等十大能效工程,大力推广应用高端、高效、高附加值节能环保装备、产品和技术。“十二五”时期,通过实施十大工程,实现节能量500万吨标煤左右。

加强工业能效监控及管理。完善工业能效监控平台,建立健全用能单位能效指标评估、监控、预测、预警体系,加强对区县、园区、企业的节能监管,推进重点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在线监控。严格执行“批项目、核能耗”制度,综合考虑产品单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土地产出效率等因素,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大力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审计后续整改和节能挖潜,加大产品能耗限额和淘汰落后设备执法监察。

(六)着力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加大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低效益的劣势企业、劣势产品和落后工艺调整淘汰力度,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十二五”期末,实现部分行业和领域的整体退出或产能压缩,为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保障城市安全、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作出贡献。

推进重点行业调整淘汰。推进小型零星钢铁、传统纺织印染、有色金属冶炼、皮革鞣制企业全部退出;完成水泥、砖瓦行业整体调整,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基本完成零星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铅酸蓄电池企业调整;严格四大加工工艺(电镀、铸造、锻造、热处理)准入并规范布局,压缩减少企业(点)数;推进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一般橡胶塑料制品、落后通用设备等行业产能压缩。

专栏4“十二五”期间重点行业调整淘汰目标

钢铁行业。2015年,完成小型、零星钢铁生产企业调整。

化工行业。2013年,外环线以内基本实现化工生产企业调整,2015年工业区外基本完成化工生产企业调整。

危险化学品行业。2012年,工业区外基本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调整。

纺织印染行业。2015年,实现传统纺织印染企业全部退出。

水泥行业。2012年,完成行业整体调整,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控制生产总量。

四大加工工艺。2015年,电镀、热处理、锻造、铸造四大加工工艺企业数(点)比“十一五”期末减半。推进重点区域专项调整。重点推进外环以内区域、水资源保护区域、重点环境治理区域以及规划产业区块外存量工业用地调整,有序推进传统产业集中区域结构调整。“十二五”时期力争完成25-30个重点区域调整专项。

完善调整淘汰推进机制。加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市区联手,优化配套政策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能耗、环保、安全、土地等指标及能源价格的约束作用,健全结构调整推进机制,完善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细化调整淘汰产能界定标准,加强结构调整综合评价与考核,有效提高结构调整水平。

(七)推进二三产业融合,促进工业高端化发展

积极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和集聚化发展,努力形成综合服务能级高、辐射带动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

引导制造企业拓展服务功能。引导具备条件的制造企业努力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加快从单一生产制造向“生产+服务”转型。推进制造企业生产性服务业务剥离,重点扶持优势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开展分离试点,建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化服务企业,培育发展商业模式灵活的新型业态,取得成功经验后逐步推广。

加快建设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主要依托规划产业区块外存量工业用地,继续规划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鼓励工业园区发展为制造业紧密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完善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建设的配套政策,健全功能区创建、认定、评估机制。

集聚发展制造业总部经济。营造促进制造企业集聚发展总部经济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国内外制造企业在上海设立发展各类功能性总部机构,提升产业综合服务和要素资源配置能力。建立完善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服务平台。依托有条件的产业园区,积极创建总部经济集聚基地。

(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实现工业能级提升

深化落实国家“两化融合”试验区战略,推动信息化在重点产业的全面渗透和高效应用,以信息技术应用促进产业链整合提升。

深化产业链各环节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计算机辅助设计等技术及仿真实验、协同研发等新型工业研发模式在汽车、船舶、航空等产业的深化应用,推动综合集成、柔性生产、精密制造等先进技术融入生产过程,推动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应用于企业经营管理。广泛运用信息技术,提升汽车、船舶、装备等产品附加值,重塑和提升轻工、纺织、食品等消费品品牌,促进石化、钢铁等行业加强能耗管理和污染源监控。

深入推进企业信息化。推动行业龙头企业信息化由内部应用向产业链延伸、向行业集群渗透,鼓励大型企业实施制造执行系统(MES)、商业智能和数据挖掘系统等先进信息系统,加快推进集团管控、系统集成、业务协同和流程再造。建立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网络,鼓励中小企业建设信息化应用系统。

实施“两化融合”重点工程。建立一批区县“两化融合”实践区,围绕钢铁、石化、船舶、汽车、装备、航空、消费品、信息、物流、生产性服务业等重点产业推进一批“两化融合”示范项目,培育一批“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实施工业软件振兴、电子商务扶持引导、产业链协同促进、物联网应用推广、数字化园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支撑、“两化融合”人才培训等重点工程,优化“两化融合”推进机制和环境。

(九)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增强工业发展活力和实力

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扶持的作用,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重点,以营造有利于发挥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的环境为基础,鼓励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增强民营经济发展动力。

鼓励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重点培育一批基础较好、潜力较大、行业带动性较强的中小企业,推动其开展专业化生产、精益化管理、自主化创新、集约化经营、品牌化运作。引导大企业调整剥离非核心业务,推动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加强分工协作,提高中小企业生产专业化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完善企业创新孵化体系,支持高科技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本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形成全覆盖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发挥市、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为落实中小企业政策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构建全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融资、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检验检测、市场开拓、管理咨询、法律、信息化等服务。“十二五”期末力争建立、充实和完善300家左右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优化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社会负担,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市场准入范围,实现平等准入、公平待遇,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进入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未禁止的领域。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国企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推动大型国企与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打造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强化工业辐射能力

进一步推进企业对内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深度融入区域乃至全球产业链分工体系,增强工业集聚辐射能力。2015年争取3家工业企业进入世界500强。

推进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按照“盘活存量、引入增量、市场运作、做强产业”的思路,着力吸引一批中央企业、兄弟省市企业及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与本地国有工业企业兼并重组,推动工业在资源整合、提升、优化中做大做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并购国内外具备雄厚研发实力、核心技术及关键能力的企业,掌控核心技术、营销网络、品牌等资源,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

着力吸引中央企业落户。以对接规划、优化服务、完善政策为重点,吸引更多中央企业将高端制造项目、各种类型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落户上海。深化与中央企业的全方位战略合作,深入对接中央企业投资和战略布局“十二五”规划,加强与中央企业高层的定期互动和交流,营造更具针对性的用地、人才等政策和环境。

提高吸引外资质量和水平。探索新型招商方式,鼓励国外大型龙头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项目增资,吸引总部、研发、设计、营销等功能性项目落户。鼓励和引导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作,推进开放式创新研发,促进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加大招商引“智”力度,着力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国外优秀人才和团队。

大力推进对外投资合作。积极参与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的合作,扩大研发设计、金融、专业中介等生产性服务业对长三角先进制造业的服务和辐射作用;发挥市外市属农场作用,建设承接上海产业转移基地。支持大企业实施跨地区重组整合,推动“上海制造”品牌走向全国。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合作,联手内外资企业开发市场、技术和标准,培育一批本土跨国公司和知名品牌。

七、“十二五”时期工业发展的政策保障

(一)争取政策先行先试

率先探索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争取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制造业改造升级、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等方面进行政策突破和先行先试,争取建设国家级生产性服务业先行示范区、新能源汽车应用试点示范区、新能源应用示范区、工业设计示范城市(园区)以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产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兼并重组、“两化融合”、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节能降耗减排、质量和品牌建设等重点工程,以及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及示范应用、新材料产业化、电子信息产业跃升、工业设计与研发服务发展等重点产业专项。

(二)保障工业用地需求

按照“保障发展、集约利用”的原则,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制定新增用地计划,统筹安排好新增工业用地指标,年均新增用地2万亩左右,重点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积极盘活存量用地,保持规划产业区块工业用地规模稳定,探索建立新增土地指标配给与盘活存量土地数量挂钩机制,制定规划产业区块外存量工业用地调整转型、分类利用的政策,完善有利于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的土地和房产政策,支持企业合法利用现有厂区和厂房进行改扩建、适当提高厂房容积率。

(三)加强金融服务支撑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重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面向开发区、产业链和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服务。推进产业与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金融资本的融合。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大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金融产品发行力度;加快中小企业改制培育上市步伐,借助国内外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深入推动投贷联动。

(四)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

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增资的扶持政策。推进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细化制定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的相关财税扶持政策。加大工业品牌建设的政策支持,在财税支持、政府采购、商标培育、能源保障、科研孵化等方面给予倾斜。

(五)加强人才引进培养

制定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开发目录。加大优秀企业家群体、技术领军人物、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在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子女教育、医疗保健、住房等方面给予倾斜。充分运用技术入股、期权、股权、分红权等激励手段,健全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院所转制企业、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鼓励科研机构和高校科技人员积极从事职务发明。加强重点产业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建立企校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促进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六)深化完善市场机制

建立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机制,完善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处于产业化初期但社会效益大的重大技术和产品的市场应用和社会化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合作新机制。建立跨区域产业合作、园区联动发展的共赢机制。建立职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机制。完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推进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

(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统筹推进工业发展。发挥各方作用,建立主动服务各类企业的长效机制。扩大产业基地招商引资的主动权,将能耗、安全、环保等事项外的其他政策向基地聚焦。制定实施工业结构调整规划,定期发布产业导向及布局指南,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指导区县、开发区落实工业规划,进一步明确区域产业定位。加大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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