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浦锦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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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15〕4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浦锦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闵行区人民政府:

闵府〔2015〕51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建立浦锦街道办事处。具体批复如下:

一、浦锦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范围为:东至浦星路,南至丰收村和亭子村南面现有村界,西至黄浦江,北至浦东新区范围;面积约23.99平方公里。浦锦街道办事处驻地为浦锦路1246号。

二、对浦江镇行政区划作相应调整,其行政区域范围为:东至浦东新区,南与奉贤区接壤,西至浦星路、丰收村和亭子村南面现有村界、黄浦江,北与浦东新区接壤;面积约78.51平方公里。浦江镇镇政府驻地为联航路151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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