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闵行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

字号:

沪府〔2018〕9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闵行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闵行区人民政府:

  沪规划资源总〔2018〕32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闵行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以下简称“闵行区总体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闵行区是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战略支撑区。闵行区总体规划要以功能提升为出发点,以结构优化调整为核心,立足全域规划,加强城乡统筹,注重两规融合,体现多规合一,突出公共属性,指导实施建设,符合闵行区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推动闵行区建设成为品质卓越、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城区。

  二、要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负增长”的总体要求,严守人口规模、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底线,实现可持续发展。严格管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人口布局。到2035年,闵行区常住人口调控目标不超过254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52.4万人左右。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到2035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88.8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万亩;到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4.45万亩。到2035年,生态空间面积不小于115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面积0.17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不低于2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5.2平方米,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0.24平方公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能力、应急响应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

  三、要落实《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明确的空间体系,体现新时期闵行区发展的战略要求,形成“一带、两轴、四板块”的空间格局。构建“主城区(闵行部分)—新市镇—乡村”的城乡体系,按照保护、保留、撤并三类方式,对乡村地区进行分类指引。规划建设虹桥、莘庄两个主城副中心、5个地区中心和若干个社区中心的公共中心体系,提升城市活力。在吴泾工业区等地区,划定19.6平方公里用地为战略预留区,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四、要推进“一廊、两环、五带”的生态空间建设,完善公园体系和绿道体系。构建以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为主体,“集约低碳、集疏高效、内外畅达、接轨中心城”的综合交通系统,加强城市交通对虹桥综合交通枢纽的支撑,落实市域线、市区线的控制要求,并建设中运量交通,完善道路系统,提升道路网密度。聚焦创新引领,促进高校、科研机构和产业园区联动发展,打造高品质的商业商务集聚区。加快改善居住条件,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住房时序调控机制。依托主城副中心和地区中心,提供高等级、特色化的公共服务;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分类管控体系,引导农用地复合利用,推进郊野地区现状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加强对七宝古镇、浦江召楼老街等历史文化风貌区和马桥镇彭渡村、浦江镇正义村和革新村等传统村落保护。加强城市设计,打造具有“江南韵味、国际风范”的魅力新城区。注重城市色彩引导,以国际时尚、繁华交融和江南淡雅底蕴为基调,使副中心、地区中心进一步体现现代感,居住社区和产业园区形成较为统一协调的色彩风格。贯彻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优化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布局,加强环境保护。

  五、虹桥主城片区(闵行部分)要培育虹桥主城副中心,聚焦枢纽、商贸功能,完善综合配套,推进吴淞江生态空间建设。闵行主城片区中部单元要提升莘庄主城副中心功能,通过存量更新,增加就业岗位,提升公共服务和环境品质。闵行主城片区南部单元要促进园区、校区、社区联动发展,以紫竹为核心,打造上海西南部的科技创新中心。浦江新市镇(含浦锦街道)要服务周浦—康桥—航头—浦江城镇圈统筹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按照各单元、街镇规划指引,推进单元规划和新市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六、闵行区政府要完善实施保障机制,加快推进闵行区总体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加快推进单元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推进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区内各项政策统筹。建立规划评估监测机制,定期总结闵行区发展状况和闵行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闵行区总体规划是闵行区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依据,闵行区各项规划建设都必须服从闵行区总体规划安排。闵行区政府要及时公布依法批准的闵行区总体规划,依据闵行区总体规划,开展下层次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确保规划落地实施。市、区规划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闵行区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5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