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19年度上海市“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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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上海市按照自评要求,逐项进行自评自查,形成《2019年度上海市“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报告》。为体现公开、公正,强化公众参与,现对《2019年度上海市“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报告》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

  一、公示媒介:中国上海(www.shanghai.gov.cn)

  二、公示内容:2019年度上海市“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报告

  三、公示日期:2020年8月11日—8月15日

  四、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23116798,传真:23117205

  邮政编码:200003,电子邮件:dds@shec.edu.cn

  通讯地址:大沽路100号3405室

2019年度上海市“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国办发〔2017〕49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国教督办〔2020〕3号)要求,上海市对照评价重点,有序组织年度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上海教育工作主要举措

  (一)深入贯彻“教育是党之大计、国之大计”方针政策,持续深化教育顶层设计

  1.加强教育改革发展统筹谋划。召开上海市教育大会,出台《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和《上海市面向2020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教育系统围绕现代化目标任务攻坚克难。启动教育“十四五”规划编制。依托上海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前教育等一批重大教育改革任务。

  2.推进实施部市共建任务。落实完成2019年度部市共建会商确定的10个项目。牵头促进长三角一体化教育领域工作。出台《上海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整体方案》。在16个区中小学延伸建设100门“中国系列”课程。

  3.推进民族教育和教育扶贫工作。加强内地民族班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不断提升内地民族班教育教学水平。加强教育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2019年培训对口地区校长、骨干教师2500余名;选派30名“组团式”援藏教师、185名“万名支教”教师援藏援疆;全面开启对口帮扶西宁果洛中学新模式;依托沪喀、沪果、沪遵、沪滇四大职教联盟,实施精准扶贫。

  4.构建“双一流”建设政策体系。对中央财政下达给在沪部属高校的“双一流”建设资金给予1:1配套;对纳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5所市属高校,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其开展重点建设。对具备冲击一流大学潜力的市属公办高校,实施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计划;对部分学科特色鲜明的市属公办高校,实施高水平地方高校(学科)建设计划;对市属公办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实施高水平地方应用技术型高校建设试点;实施一流高职建设计划,出台一流高职建设试点方案,着力打造2-4所国内最好的高职院校。

  5.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上海市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探索建立健全教师荣誉体系,组织相关评优评先活动,推荐于漪老师获“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加强高等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以及高水平地方高校创新团队建设等工作,加强高层次和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双名工程”、见习教师等全员教师全过程培养培训工作。加快推进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二)着眼“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持续深化教育内涵建设

  1.“五育”并举提升学生综合素养。针对青少年近视防控,出台《上海市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行动方案》。加强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设,发布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多措并举开展学生劳动教育,提升学生劳动素养。

  2.启动实施职业教育改革行动计划。出台《上海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强化职业教育布局,着眼做精中职、做强高职、做实应用型本科,突出产教融合、做强优势特色,提升对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级水平。

  3.加快提升教育系统服务社会发展能级。完成调研,并形成《上海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调研报告》,指导支持市属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出台加强上海高校新型智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综合评估实施细则等,推动形成“30家一类智库20家二类智库”的新一轮高校智库序列。完成上海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情况调研,形成相应工作举措。

  (三)着眼“人民群众关切”热点问题,持续用力补短板

  1.推进破解“3个3”民生痛点。全面实施3岁以下幼儿托育“12”文件,全面完成“新增50个托育点”市政府实事项目。加强3-6岁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出台《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全年新建改扩建30所幼儿园,全市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幼儿已达85%。全面推行小学生下午3时30分课后延时服务。

  2.着力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公共资源规范管理,促进公办和民办学校协同发展。制订出台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发展意见》与《监管办法》,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和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

  3.全面落实百所公办初中强校工程。聚焦建强126所强校工程实验校,依托普教系统“双名工程”、学区化集团化办学、专业力量支持等,通过制度创新、政策支持和项目化实施,努力使其成为“家门口的好初中”。

  4.着力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特殊教育服务。深入实施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基础教育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机制,解决0-18周岁持证残疾儿童入学问题。

  5.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参与老年教育机构(含在线教育)的老年人已达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33%。推进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老年人社会学习点新增123个、养教结合学习点新增55个,促进了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二、2020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加强组织领导,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成立学校组,在专业指导、物资保障、部门协同等方面重点加大统筹保障,全面融入上海“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无缝衔接、属地防控”的联防联控体系,“拉条”抓好教育系统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针对全市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分类分学段制定开学工作指南,按照“五个一律”要求,守好学校大门;严格“三不”开学标准,做好返校开学准备;明确“四错”开学原则,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复学复课和疫情防控工作。在对全体师生员工实施精细化分类管控的基础上,细化实化校园防控措施,根据疫情发展及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口径和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分4个批次返校复学,各高校对有返校要求的学生分批返校,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第一位。

  全力推进“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在线教育工作。市级层面针对高校、中职校、中小学分别出台在线教学指导意见,各区、各大中小学校建立工作专班,全市300万师生参与居家在线学习。在教学内容上,坚持“五育”并举,将师生身边真实抗疫故事,做成最鲜活的思政教材,将抗疫力量转化为育人力量。在师资配备上,面向所有教师开展在线教学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中小学在线教学内容涵盖12个年级所有基础型课程,并统筹全市电视和网络资源播放课程。中职校通过市级托底公共基础课、统筹协调专业课,促进各类在线资源更加有效集聚。各高校围绕课程建设、教学组织、技术保障等关键环节,“一校一策、一校多策”,积极推进线上教学。

  (二)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2020年3月,上海市教委公布《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要求,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2020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基本稳定,公办学校按照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施电脑随机录取,招生入学工作总体平稳有序。

  (三)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面对严峻形势,在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教育部门依托市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形成跨部门合力,着力从两个方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方面,抓就业渠道拓展,形成部门合力,扩大岗位供给。上海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从九个方面推出政策福利,通过组织各类毕业生网络招聘、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加强就业供需精准匹配,全力稳住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基本面。另一方面,抓需求精准对接,压实高校责任强化就业服务。全市高校切实扛起毕业生就业主体责任,逐人排摸和开展就业指导、主动拓展更多岗位渠道、用好用足现有促进政策。上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督导,加快推进各项就业政策落地。

  (四)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

  根据国家部署,完成上海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督导自查。自2009年义务教育学校率先实行绩效工资制度以来,上海市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水平全市统一,持续提高,确保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市级机关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同时,市、区两级不断优化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规范合理、科学有效、正向激励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营造“薪随事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氛围。

  (五)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研制出台《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立足“全国教育督导改革排头兵和先行者”的工作定位,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上海市教育督导改革实践成果和特色,系统谋划全市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聚焦“机构设置、督导委员会建设、督导结果运用及问责制度、督学配备及专业化发展”等方面的瓶颈问题,重点推进“规范区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完善各类督导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分级分类和多部门参与的督导约谈和问责制度”等7方面27条改革举措,切实提供可操作的制度供给,形成系统完备、科学高效的教育督导制度体系,全面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对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上海市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交账任务清单》(国教督办函﹝2020﹞15号)以及《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上海市将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配备等方面持续发力,紧扣重点任务,聚焦关键环节,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完成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点任务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四五”规划、实现《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第一阶段发展目标、率先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奠基之年。上海教育工作要进一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聚焦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设,聚焦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部署,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教,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提升、内涵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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