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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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等学校、区教育局、有关单位: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和11月28日举行,分为客观题考试与主观题考试两个阶段进行。客观题考试定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共4场分两批次举行,考试时长每场3小时;主观题考试定于11月28日上午举行,考试时长4小时。考试由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为共同做好2020年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学校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积极调配校内资源,创造条件承接考试任务。

  二、配合做好疫情形势下考务准备和考试实施工作。各有关学校要提前落实考场机位及考场租用协议签约工作,做好考前机位检测、考场视频监控调试和考点考场布置封场等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并根据本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同时,需明确一名与市司法局对接考务工作的院校领导或教务部门负责人,在监考考务人员配备和培训方面给予支持。

  三、协助推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机考标准化考场建设。各有关学校要配合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参照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场地及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南》,完善标准化考点考场的功能,提高考试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保障考试安全。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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