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
为稳妥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方便缴费人办理各类缴费事项,确保缴费人体验感不减,征收工作平稳过渡,根据市税务局(沪税函〔2020〕78号)申请,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相关事项做如下调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银行卡信息采集”事项名称变更为“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个人委托扣款协议签订”;且下设“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个人委托扣款协议签订”及“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个人委托扣款协议解除”2个功能。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银行卡解除”事项退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请各区根据事项调整要求,配合业务部门指导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做好相关工作,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落到实处。相关操作指南另行下发。
附件:“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个人委托扣款协议签订”办事指南
上海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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