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对原产本市的珍稀、濒危、特有的畜禽遗传资源实行重点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二条规定,我委对2014年发布的《上海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进行了修订,确定梅山猪等10个畜禽品种为上海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特此公告。
本文件自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
上海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
一、猪
梅山猪、浦东白猪、沙乌头猪、枫泾猪、上海白猪。
二、鸡
浦东鸡、新浦东鸡。
三、羊
长江三角洲白山羊(崇明白山羊)、湖羊。
四、雉鸡
申鸿七彩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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