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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8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坚为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免去徐建国的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潘福仁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免去鲍贤明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免去潘福仁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曹洁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免去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宋学东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雪明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奚强华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任命赵卫平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该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路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赵敏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该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军华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章克勤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徐翠萍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李景华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王智刚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江南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任命朱逸生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王华山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陈默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江静良、江禾、潘瑾、樊安良、黄金华、唐文广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朱利军、沈惠娣、翁云卫、夏芳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免去许国庆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宋学东为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沈满堂的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