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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上海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登记表 (四)本单位从事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工程专职人员一览表 (五)用工合同 (六)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七)主要仪器设备发票复印件 (八)其他相关资料 (一)《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令第129号) (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4年2月3日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 (三)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和必要的流动资金; (四)有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程的技术仪器设备; (五)有固定的住所。 (一)数量:无 (二)方式:申请人向市文广影视局提出申请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