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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报名); (四)报名人员报名时,当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二)《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6月18日广电总局令第26号) (三)《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广发字[2005]552号) (四)《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注册办法(试行)》(人劳字[2006]108号)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一)数量:无 (二)方式:申报人在广电总局规定的网站预报名后,本人直接到本市规定的地点现场报名、确认。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考试受理);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注册受理)。 资格考试合格,发给《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单科考试合格的成绩,有效期至下一考试年度; 经注册,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有效期2年。 资格考试收费:编辑记者185元/人,播音员主持人315元/人; 执业注册收费:证书成本费5元/人; 收费依据:《关于本市广播电视新闻采编等人员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沪财预[2005]66号和沪价费[2005]46号)。 持证人变更工作单位并继续从事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变更单位应及时到注册机关办理变更手续。资格考试,如发现弄虚作假等,取消考试资格。 执业注册后如发现:因本人过错造成重大宣传事故的;违反职业纪律、违背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品行不端、声誉较差的等,予以撤销注册。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注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