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江防汛墙专用岸段养护责任变更备案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
原养护责任单位和接受单位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第七条
20个工作日(在签订协议书后10日内)
1.原有养护责任单位和现有养护责任单位填报的养护责任变更申报表
2.原有养护责任单位和现有养护责任单位签订的养护责任变更协议
3.所在区防汛墙管理部门意见
4.防汛墙工程资料移交单
1.汛前、汛后组织区防汛墙管理部门检查防汛墙保护情况
2.现有养护单位每年汛后将防汛墙保养资料上报区防汛墙管理部门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第十八第一款第六项
【
推荐
】【
纠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