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江防汛墙专用岸段养护责任变更备案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
  原养护责任单位和接受单位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第七条
  20个工作日(在签订协议书后10日内)
  1.原有养护责任单位和现有养护责任单位填报的养护责任变更申报表
  2.原有养护责任单位和现有养护责任单位签订的养护责任变更协议
  3.所在区防汛墙管理部门意见
  4.防汛墙工程资料移交单
  1.汛前、汛后组织区防汛墙管理部门检查防汛墙保护情况
  2.现有养护单位每年汛后将防汛墙保养资料上报区防汛墙管理部门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第十八第一款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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