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团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有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筹备审批、成立审批、年度检查。
  三、指导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核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人员额度。
  四、协助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党组织的建设。
  五、监督管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查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事规程   进入部门网站

推荐】【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