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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外宣传及新闻工作的方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做好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舆论导向工作。 (二)研究拟订本市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及突发事件的对外宣传方针、计划、口径,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三)负责市政府对内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市政府各委、办、局新闻发言人的工作。 (四)研究拟订本市对外宣传事业的总体规划;管理对外宣传专项经费和专项基建投资。 (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并协调本市各部门、各区县对外和对港澳台的宣传工作。 (六)会同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外国及港澳台记者来沪采访报道方面的工作;审批、管理港澳记者来沪采访事宜。 (七)联系本市新闻、对外宣传单位,定期通报情况,同时将新闻、对外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八)归口管理,统筹协调本市网络新闻宣传工作。 (九)开展对外宣传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港澳台和国际传媒动态,并就舆论导向适时提出相应对策。 (十)规划、指导和检查本市对外宣传品的制作、陈列、发行和赠送工作。 (十一)指导代管单位的宣传业务工作;培训对外宣传干部。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二)对外宣传处(根据工作需要,可使用“记者联络处”的牌子) (三)新闻发布处 (四)事业发展处 (五)研究室 (六)网络新闻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