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本市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主要任务是负责市级机关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实施对本市机关事务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本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本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设置和委托服务的社会服务单位资格的审核工作。

(三)对市级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行政经费和日常预算执行进行管理;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等部门日常行政经费的财务管理和全市性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经费保障。

(四)负责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外宾赠送市领导和市级机关各部门礼品的管理。

(五)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产权、租赁和使用调配等的统一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基本建设和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核定市级机关和区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负责核定市级机关办公用房修缮项目和经费。

(六)组织实施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市级机关工作人员住房补贴的管理工作;管理和调配部分领导干部住房。

(七)负责本市处以上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等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人民大道200号内行政事务管理、服务和礼仪服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市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及政务礼仪接待工作;承办在沪国家领导人的生活服务事宜。

(九)负责市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后勤岗位培训、考试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技师评聘工作。

(十)负责市级领导机关人防工程设施的维修管理工作;做好所管人防设施使用的保障工作。

(十一)管理、指导上海孙中山宋庆龄文物管理委员会下属单位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

1)办公室(政策研究室);

2)财务处(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3)房产基建处(人防设施管理处);

4)车辆管理处;

5)后勤改革指导处;

6)综合管理处(经营管理处);

7)接待处;

8)保卫处;

9)人事处;

以及纪检监察机构和直属机关党委。

三、下属单位:

1)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民大道200号等部分机关办公基地内的行政事务工作;

2)市级机关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市级机关行政用房建设、维修的工程管理工作;

3)市级机关后勤岗位培训考试中心,主要负责市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后勤岗位培训、考试及技术工人等级考试、技师评聘工作;

4)市级机关汽车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市政府机关公务用车的保障工作;

5)市级机关汽车维修中心,主要负责市机关公务用车的定点维修工作;

6)上海市政务礼仪服务中心,负责本市重要政务活动的礼仪服务工作;

7)《上海后勤》杂志社。

隶属于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经营单位有:

上海展览中心、田林宾馆、襄阳饭店。

四、由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指导的上海孙中山宋庆龄文物管理委员会下属单位有:

孙中山故居、宋庆龄故居、宋庆龄陵园管理处。

办事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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