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本市2005年推荐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5]18号文),通知规定,经核准推荐的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在高考原始分上加十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上述文件可以登陆上海教育网(www.shmec.gov.cn)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