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学生可以申请“两免一补”。
第一种是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的各类公立学校(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承担对口就近入学的民办学校)就读的、经民政部门审定的本市城乡的低保家庭学生。
第二种是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的各类公立学校就读的、经民政部门审定的本市城乡的特殊家庭学生。
具体包括:(1)为国牺牲,被人民政府追认为烈士的子女;(2)父母双亡,且指定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3)父母一方患大病重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4)父母一方为重度残疾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5)经济困难的丧偶单亲家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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