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非上海户籍人员子女在沪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可免收借读费?

 

  收取借读费对象为:在本市借读的外省市户籍学生,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借读费:
  1.持上海市蓝印户口的学生;
  2.持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3.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同住子女;
  4.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学生。


推荐】【纠错
入学招生
教育收费
教育人才
转学、借读和就业
其他
便民100问
语言文字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