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对象提出书面申请→对象根据《申请大病重病医疗救助公开告知书》提交申请材料→街镇初审→区民政局审批。 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管理所接到医疗救助申请及相关证明的材料后,应及时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核查,提出初步意见,并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区县民政局,审批时限一般不超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