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沪去世后,丧主凭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到死者居住的当地公安警署(派出所)注销户口,领取《居民死亡殡葬证》,然后携带此证和死者护照,委托人的身份证或证明材料到殡仪馆办理殡殓手续。
外国人在沪去世的,凭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人护照,委托人的委托书及护照或身份证明。<非正常死亡的,凭市公安局出具的验尸报告>,到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外国人死亡证明。然后携带此证到殡仪馆办理有关殡葬手续,并签订委托书,商定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