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缓解早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偏低的矛盾,本市已对其中年龄大、退休早且月养老金水平低于750元的人员,建立了托底性增长的机制。即在“普加”养老金后养老金仍偏低的人员,根据本人的工龄每年增加1元养老金。 今年继续实施这一政策,具体办法是:企业退休人员在按照“普加”办法增加养老金后,对男满70周岁、女满65周岁且月养老金不到750元的人员,可根据本人的工龄,每年增加1元养老金,增加后的月养老金不超过750元。对上述人员“普加”和托底后,符合“特加”条件的人员还可以按照“特加”办法再增加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