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去年起本市实行了“普加”与“特加”相结合的养老金增长办法,今年对“普加”办法作了调整,“普加”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继续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养老金;第二部分是今年再按照本人的连续工龄(以下简称工龄),每满1年增加1元月养老金。 例如某退休人员去年1月份办理了退休手续,现年61岁,有30年工龄,按照统一标准增加了55元,同时又按照本人工龄增加了30元,合计“普加”每月增加85元养老金。 按照上述“普加”办法增加养老金后,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再根据本人的工作年限实施“特加”办法增加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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