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此次收入调整涉及的公益性岗位包括哪些范围?答:本次调整收入标准的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出资的,以安置本市“双困”人员为主的社会公共服务以及协助城市管理和社区管理的岗位,具体包括万人就业项目岗位、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岗位,以及由各区县主办的千人、百人公益性就业项目岗位,共涉及本市18万就业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