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招工时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

  用工单位在实施招工时,下列行为是被禁止的: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5、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7、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和岗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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