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特困人员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处于劳动年龄段的人员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协保人员:
1、具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迫切、就业能力特别差、经多次职业介绍仍未能实现就业。
2、个人及家庭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