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缴费
(1)基数:2004年度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5541元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低于1108元的,以1108元为缴费基数。
(2)比例:8%。
2、单位缴费
(1)基数:以本单位全部职工的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的基数。
(2)比例: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