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外劳力综合保险的适用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外地施工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非正规就业组织及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