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劳力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外劳力在缴纳综合保险费期间可以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缴费中断期间发生住院的,不享受住院医疗待遇,恢复缴费后,应重新支付起付标准以下的自负部分。按照连续缴费月数多少,设置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如下:

  1、缴费满1个月的,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3;

  2、连续缴费满2个月的,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3;

  3、连续缴费满3-5个月的,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

  4、连续缴费满6-8个月的,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

  5、连续缴费满9-11个月的,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

  6、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的,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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