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确认“产品出口企业”,属区、县管理的,向区、县外经委提出申请,由区、县外经委确认。不属区、县管理的企业,向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提出申请,由该协会授权确认。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确认“先进技术企业”向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提出申请,由该协会组织专家小组评审后报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确认。(属区、县管理的企业,由区、县外经委初审后再报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