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集体户口办理护照应提交何种证明户籍的材料?
本市集体户口人员办理护照,提交证明户籍的材料有以下4种方法:1、提交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2、提交集体户口本整本原件;3、提交集体户口内本人资料页原件(须有住址和派出所公章或户口专用章);4、提交集体户口内本人资料页若无住址或派出所章的,须提供集体户口本的第一页(有住址的)和本人资料页的复印件(由派出所加盖公章或户口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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