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居民赴港澳定居的受理、审批方式?
本市居民申请赴港澳定居,应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申请;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进行实行定额审批,打分排队,逐个放行。审批同意的,将审批结果予以张榜公布。公布15日后,无异议的,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签发《前往港澳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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