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是指人工煤气、天燃气、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 对燃气用户的基本要求是安全用气和节约用气。禁止用气用户的下列行为:(1)在燃气输配管网上直接安装燃气器具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盗用燃气;(2)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3)擅自变更燃气用途;(4)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气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