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浦东新区中介集市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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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各部、委、办、局,各区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各管理局(管委会),各街道、镇:

  经综合评估,《浦东新区中介集市管理办法(试行)》(浦财规〔2021〕2号)继续执行,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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