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财政局关于推进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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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财政局关于推进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

长财〔2024〕8号

各区级预算主管单位: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各区级预算主管单位应当积极落实并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强化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效率、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等相关工作,通过完善内部流程,进一步缩短合同签订、资金支付时间。

  区财政局将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就上述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合同签订、资金支付时间等列入区级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内容。

  二、各区级预算主管单位要积极推动、细化落实、强化监管,确保将《通知》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级预算主管单位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维护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为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

  附件: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采〔2024〕2号)

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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