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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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府办〔2021〕2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浦东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1年8月19日

浦东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根据《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经过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的共同努力,浦东新区残疾人事业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康复方面,实现浦东新区11万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全覆盖;教育方面,浦东新区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实现“零拒绝”;就业方面,截至2020年底城镇残疾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社会保障方面,城乡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全覆盖。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明显增强,残疾人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参与度显著提高。浦东新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已经建立,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同时,浦东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仍存在一些瓶颈弱点:主要是党建引领下的残疾人组织作用和制度建设尚需加强和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尚需要进一步做实,社区残疾人康复专业人才的配备尚显不足,公共场所设施无障碍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招录残疾人就业尚需要进一步落实,残疾人老龄化趋势严重,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社区助残服务机构设施覆盖率尚需要完善。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牢记“两个放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弱有所扶,着力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在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中,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心,提高站位,服务大局,在“人民城市人民建”中融入残疾人的需求和作用,把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谋划、纳入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中谋划,为未来五年浦东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政策指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和加强党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严格贯彻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发挥作用的残疾人事业工作体制要求,提高残疾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2.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发展理念。始终把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向往作为残疾人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过上更有尊严、更加殷实的生活。

  3.坚持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与发展相关法律政策,坚持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

  4.坚持社会化高品质发展原则。坚持残疾人事业社会化的发展模式,调动一切社会助残资源发展残疾人事业,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质量。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党建引领下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模式取得成效,形成全覆盖、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福利制度;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残疾人享有均等化、便利化、专业化的公共服务。

  残疾人工作处于全市前列,残疾人事业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权益保障更加健全,残疾人工作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发展权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也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残疾人有序参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浦东新区残疾人率先享受到发展成果,感受高品质生活,形成浦东样板。

浦东新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单位

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速

%

≥6.8

预期性

2

困难残疾人精准帮扶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3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预期性

4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8

预期性

5

每年新增残疾人就业人数

800

约束性

6

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3600

约束性

7

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

%

≥75

预期性

8

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比例

%

≥98

约束性

9

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的比例

%

≥95

约束性

10

重度、困难残疾人居家无障碍

(适老化)改造覆盖率

%

≥50

预期性

11

街镇、居(村)残疾人

服务机构设施覆盖率

%

≥98

约束性

12

每万名残疾人拥有助残服务机构数量

8

预期性

13

政务公众号和政务APP信息无障碍改造率

%

≥60

预期性

14

参与文化体育活动残疾人的比例

%

≥60

预期性

15

“助残一件事”残疾人个人一次性

办理类公共服务事项覆盖率

%

100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治引领和组织建设

  1.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发挥残疾人党群服务中心的平台和阵地作用。深化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全国首家残疾人党群服务中心,以党建引领为抓手,整合各类社会助残资源,注重优秀扶残助残品牌创建,为残疾人提供各类精细化服务。

  2.加强党组织在残联和残疾人组织中的引领作用,完善基层残协组织建设。加强党组织在残疾人专门协会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功能和在残疾人中的代表作用。把优秀残疾人吸纳到党组织中来,发挥他们在残疾人中先锋模范作用。

  3.加大先进文化和优秀自强残疾人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志愿助残工作,积极营造扶残助残良好社会氛围。

  (二)着力提高残疾人民生保障水平

  1.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探索在新型城市管理和城市发展中,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从物质保障、城市设计到文化建设,打造残疾人友好生活环境,增加福利项目,降低残疾人生活成本,提高残疾人生活幸福水平。

  2.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在现有社会救助制度基础上,全面提高对各类残疾人的救助水平,为残疾人生活提供有力保障。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体系,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加快残疾人救助服务管理转型升级。针对性加强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残疾人等救助力度,同时提高全体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为残疾人发展自我、实现自我做好托底和支持工作。

  3.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继续完善支撑残疾人民生的社会福利制度,降低残疾人享受社会福利的复杂度和成本,加强信息化管理和福利匹配制度,保障残疾人相关信息流通交换,为残疾人群体享受社会福利提供便利性和稳定性。

  4.加快发展重度残疾人、特殊困难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为有需求的重度残疾人、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社会化照护服务,不断完善托养服务体系和补贴制度。促进残疾分类分级标准的完善和衔接,公益性养老服务资源优先满足失能、半失能和盲、聋、智力、精神等残疾老年人的需要。

  5.扩大残疾人养老及综合医疗保险覆盖面。为残疾人中的老年群体提供更有力的保险保障,实现“老有所养”,在现有基础上扩展保险覆盖范围,充分考虑残疾人面临的次生风险,建设保险额度动态调整机制。

  6.加强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在城区公共安全管理中,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需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防护和避险逃生,充分考虑残疾人特殊人群的特点,加强有针对性地防护和教育培训,最大限度地保护残疾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作为应急语言文字服务内容,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引导残疾人学习应对事故灾害的技巧,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三)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

  1.将残疾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对标《“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残疾人康复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和完善残疾人医疗卫生服务,完善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体系。协助推动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康复护理等个性化签约服务。

  2.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进一步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健全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残疾儿童早期康复等重点服务项目,满足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加强残疾人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心理康复等服务功能,做好残疾鉴定和残疾儿童的预防和康复工作,加大对残疾儿童的救助和康复力度。

  3.加强多元化养护服务体系,做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健全完善60岁以下重度残疾人养护体系,探索医、康、养一体化的残疾人康复模式。整合优化街镇精神、智力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资源,依靠专业康复人才服务,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养护照料机构,建立残疾人养护评估制度,据此提供各类养护服务。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质量,为残疾人提供专业、便利的社区辅具适配服务。

  4.推进完成残疾人“三阳”基地服务转型。重点解决精障、智障人士养护机构问题,通过增加基地的专业人员数量和活动种类,让“三阳”基地原本的功能发挥更灵活的作用,同时挖掘“三阳”基地新的功能和服务,实现“三阳”基地的成功转型。

  (四)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创业

  1.加强残疾人公共就业服务,实现残疾人稳定就业。紧密依托浦东新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为残疾人求职者提供职业康复训练、就业岗位支持等专业化服务,为用人单位提供岗位开发、雇主培训、残疾人劳动关系协调等服务。

  2.多管齐下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继续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和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等扶持政策,将分散安置残疾人的各项福利政策向集中安置残疾人覆盖,稳定残疾人就业。支持兴办辅助性就业机构,组织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等就业困难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鼓励残疾人居家就业、基地就业、平台就业等新就业形态发展,支持残疾人创业,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开展微商等项目。

  3.精准帮扶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建立就业年龄段内残疾人“一人一档”、用工企业有效岗位“一企一档”,利用家门口就业APP实现数据精准匹配,实现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稳定就业。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的特点,分类施策,着力打造残疾人品牌化培训项目。根据浦东新区地域特点,着力打造残疾人农业技能培训项目。强化培训质量,推进“培训就业一体化”模式的新发展。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实现完全就业。努力打造“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不断实现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形成全国示范引领的浦东样本。

  (五)提升残疾人融合教育质量

  1.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与康复相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着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改善残疾人中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实训基地建设。

  2.提升残疾人教育质量。提高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推进融合教育,建立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升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办好特殊教育,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培养方式,提升专业化水平。

  3.为残疾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考试提供合理便利,提供辅助器具适配、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和无障碍等支持服务。加强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建设,加快普及推广步伐。

  (六)加强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

  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创新残疾人权益保障模式,建立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构建市、区、街镇三级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为残疾人提供便利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其他公共法律服务,形成政府、残联、社会协同推进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格局,发挥残疾人权益保障在法治社会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七)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

  1.推动公共交通和信息交流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完善室外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城区网格化管理,提高无障碍设施的使用率。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完善本区无障碍设施的标准,推行通用设计理念,推动公共服务区域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浦东新区陆家嘴国际标准无障碍示范区域建设。

  2.积极开展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促进社区居家适老无障碍建设。加强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方便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积极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重点关注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增强补偿功能、方便居家生活。继续推进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继续完善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3.实现政务微信公众号和政务APP信息无障碍改造,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等公众号和APP信息开展无障碍改造。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电视台开设手语栏目并延长播出时间,影视剧和电视节目加配字幕。

  (八)普及残疾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文化助残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喜闻乐见的活动和服务,鼓励残疾人参加公共文化活动,鼓励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和融媒体中心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和各大卫视的公益广告普及残疾人知识,制作以残疾人为题材的电影、综艺和纪录片,创新各类残健融合的活动形式,不断提高残疾人文体活动参与率。

  (九)推进信息化和智慧残联建设

  1.提高残疾人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完善大数据平台,建设统一的残疾人信息平台。进一步强化信息化技术的深度应用,提供个性化助残服务,优化业务流程,实现高效执行和跟踪手段,提升办理效率。建立残疾人协会与残联机构的统一信息平台,方便信息流通,提升工作效率。拓展无障碍数字地图数据资源和系统应用,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

  2.加强智慧残联建设,坚持融入大数据、对接大平台、做强精细化。构建综合智能门户,建设残疾人服务和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健全残疾人数据资源业务系统,使相关的多元信息有机融合并优化使用,实现统一认证、综合受理、移动办公、自助服务、信息推送等功能,提升残疾人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残疾人个人一次性办理类公共服务事项覆盖率达到100%。

  (十)重大事项

  1.浦东新区残疾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率先探索“特殊领域党建”浦东模式,成立全国首家特殊领域党建示范性阵地——浦东新区残疾人党群服务中心。阵地以社会化众筹形式打造,充分体现共建、共享、共治原则,以党建组织力引领赋能残疾人工作、以市场化方式整合构建互助共同体、以数字化转型打好未来底座,为党员党组织、社会各界搭建助残公益平台,为残疾人提供各类精细化服务。

  2.浦东新区多元化残疾人社区养护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60岁以下重度残疾人“机构养护—社区日间照料—居家养护”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本区空余养老床位,加强集中收住60岁以下精神、智力重度残疾人的养护床位供应,“十四五”期间完成新增床位400张。探索医、康、养相结合的养护机构模式和老携残疾子女同住等机构养护方式。整合优化街镇精神、智力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资源,形成体系,更好满足残疾人日间照料需求。探索与长护险等政策资源有效衔接,提高居家养护服务精准度,满足重度残疾人个性化服务需求。研究出台本区60岁以下重度残疾人养护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养护照料机构,缓解各类别重度残疾人养护难问题。

  3.浦东新区陆家嘴国际标准无障碍示范区域建设。推动无障碍国际示范区域建设,对标国际标准和其他省市优秀经验,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响应、分工协作,对现存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整改,率先将小陆家嘴地区打造成为更具国际水准、覆盖范围更广、设施更人性化的无障碍示范区,成为浦东民生幸福新标杆。

  4.浦东新区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全面推进浦东新区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新发展,根据“精准化培训、品牌化打造、循环化对接”原则,搭载就业培训大平台,开设残疾人专门服务板块,提供全周期、闭循环式的精准就业服务,实现残疾人高质量就业。成立浦东新区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场地扶持、政策扶持、发动社会资源共同扶持等方式,挖掘培育有创业能力的残疾人创业,为残疾人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5.打造浦东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以党建联盟为合作方式组建浦东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打造残疾人法律咨询、维权、维稳、信访一体化的公共法律综合服务平台,形成浦东样本。中心主要提供残疾人法律政策服务,集残疾人权益维护保障、法制教育与宣传、信访接待与处理等综合性维权维稳事项于一体。

  6.打造浦东新区残疾儿童预防和康复一站式服务平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本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有关要求,健全本区残疾儿童、青少年“医、教、康、养”相结合的保障服务体系。建立残疾儿童、青少年的发现、筛查、建档、服务的无缝衔接合作模式,联合政府、社会、家庭各方资源,为本区残疾儿童康复提供评估、康复、教育、培训、就业指导等全过程、一站式服务,推进本区残疾儿童更好融入社会,享受幸福人生。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职责

  建立完善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把维护残疾人权益、改善残疾人民生的任务纳入规划。依法足额征收和规范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质量。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发挥残疾人工作的主导作用,承担协调、督导和监督责任;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残疾人工作格局。

  (二)加大管理力度

  残疾人联合会按照群团工作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依法依规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反映残疾人的呼声和愿望,努力为残疾人服务,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实现残健融合发展。

  (三)坚持多元投入

  积极支持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鼓励更多社会资源投入残疾人服务,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服务产品。充分发挥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慈善总会等社会慈善机构在筹集助残善款中的作用,积极资助残疾人慈善服务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残疾人服务机构,努力提高每万名残疾人拥有助残服务机构数量。综合运用各种财税支持手段,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格局,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四)优化助残氛围

  加强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时代精神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厚植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办好每年“助残周”前后助残惠残活动和残疾人事业宣传活动,开展各级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评选表彰,传播向上向善的正能量。不断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强残疾人事业和社会扶残助残宣传,讲好残疾人故事。

  (五)完善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对本规划主要发展指标的检查督促机制, 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加强对残疾人工作重大服务项目的评估监督,在“十四五”中期和末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建立浦东新区残疾人状况动态监测机制,掌握残疾人需求变化情况,预测发展趋势,为相关规划、政策及指标的调整、评估和落实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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