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生态产业促进办公室印发《崇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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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崇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能级和水平,根据《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示范空间管理办法》(沪文创办〔2020〕28号),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崇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产业促进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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