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阳秀带”在线新经济产业集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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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阳秀带”在线新经济产业集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杨府发〔2022〕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长阳秀带”在线新经济产业集聚发展若干政策》已经2021年12月21日区政府第16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长阳秀带”在线新经济产业集聚发展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推进杨浦区《全力打造长阳秀带,实现在线新经济产业跨越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落地,推动“长阳秀带”在线新经济产业建设,特制定本政策。

  一、发展目标

  以“长阳秀带”在线新经济生态园建设为核心,围绕在线文娱、智慧消费、智慧交通、工业互联网、在线研发设计等领域,引进、培育、打造一批百亿级数字经济企业,2-3个千亿级、1-2个万亿级在线新经济龙头企业,成为上海在线新经济的产业首选地、人才蓄水池、业态创新炉、集成应用场、制度先行区。

  二、支持方式

  对符合本区支持领域的在线新经济企业,每年安排“长阳秀带”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在线新经济产业集聚,鼓励在线新经济企业蓬勃发展,支持在线新经济企业创新项目落地。

  三、支持内容

  (一)优化产业集聚,加强引进和培育市场主体

  1.支持引育头部企业。大力引进和培育在线文娱、智慧消费、智慧交通、智慧医疗、工业互联网等在线新经济平台型龙头企业。对新引进的带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研发工业芯片硬核新技术等重大标志性、示范性核心企业,或新引进(新认定)的在线新经济企业总部,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开办费及办公用房补贴。支持平台型龙头企业提升产业影响力,对落地的具有市场引领性的新业务板块,经认定评估,参照地区总部政策给予支持。

  2.支持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在线新经济龙头企业建立产业链联盟,投资和引进上下游企业,形成在线新经济产业发展生态圈。布局建设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助推在线新经济发展的产业创新基地,对于新入驻相关企业,经认定评估,给予3年每年最高100万元的房租补贴。

  3.支持品牌打造和宣传推广。支持举办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较强品牌知名度,对在线新经济产业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大型活动、论坛、节展等,经事前认定备案,以后补贴形式给予活动实际支出额最高50%,单项活动最高300万元的专项扶持。

  (二)优化协同创新,加强技术研发和科技攻关

  1.支持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在线新经济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在区内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产业协同创新平台,行业应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对经认定为国家级和市级的专业化平台,分别按建设费用的50%,给予最高600万元和300万元的专项扶持。

  2.支持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网络安全、数字孪生等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并应用,按照企业研发费用投入的10%—3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贴。鼓励企业突破重大“卡脖子”技术并应用,参照相关政策扶持金额标准,按项目总投入给予最高50%的扶持。

  3.支持研发成果转化和标准制定。鼓励在线新经济企业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等平台承接高校技术成果项目转化。鼓励在线新经济企业加快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对在本区转化的项目,经认定评估,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研发补贴。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数字化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制定,经认定评估,给予主要参与制定企业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优化融合发展,加强数字化赋能场景应用

  支持应用场景建设。深化数据利用,支持企业开展基于北斗、5G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的创新应用,经认定评估,按照一定比例对带宽流量、精准定位数据服务、专业云平台服务等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后补贴。有序推动公共数据依法合规向数字经济企业开放,鼓励企业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度加工和增值使用,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应用场景开发建设。鼓励线上线下场景融合,围绕交通出行、医疗健康、电商消费、在线文娱等领域,引导企业将创新成果在社区、园区、街区等落地示范应用,经认定评估,按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项目资助。

  (四)优化投资融资,加强信贷和上市支持

  1.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发起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在线新经济母基金,撬动在线新经济领域社会资本,支持在线新经济产业集聚发展。

  2.支持企业融资。建立“重点支持在线新经济企业白名单”,对名单内企业用于数字化平台建设、智能化设备采购、数字化改造等重点项目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LPR的40%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利息补贴;对名单内企业单笔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贷款或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业务,对年担保费或保险费率超过1%以上部分,给予最高2%的担保费或保险费率补贴;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在线新经济企业提供特色金融产品,探索创新知识产权抵(质)押等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予以补贴。

  3.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建立在线新经济拟上市企业培育库,支持企业开展项目推介、投融资对接、上市辅导等活动。按照“上市/挂牌一批、申报一批、辅导一批、储备一批”的梯队化培育格局,分阶段、有针对性的提供全链条服务。对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给予最高300万元改制及上市补贴,在海外上市参照国内主板上市享受扶持。

  (五)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人才育引和改革试点

  1.支持人才育引。推动人才公寓筹集供应,做好人才安居服务保障;鼓励支持用人单位自建自筹,非居住房改建转化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在线新经济青年人才群体提供各类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在线新经济企业育引人才队伍,按照市级软件企业设计人员、市级软件企业核心团队等相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在线新经济创新型人才给予一定人才奖励。

  2.支持灵活就业改革试点。支持通过试点的在线新经济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灵活就业人员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明确灵活就业人员新的市场主体身份;鼓励符合条件的在线新经济平台与灵活就业人员签订托管协议,将试点平台住所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住所。促进灵活就业,丰富产业结构,支持在线新经济职业群体健康合规发展。

  四、附则

  (一)本政策由杨浦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进行解释,具体实施细则由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制定。

  (二)本政策与相关政策重叠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或上海市颁布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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