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南镇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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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惠南镇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镇管社区,各村,各镇属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惠南镇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惠南镇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根据《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沪府办规〔2022〕2号)和《中共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浦东新区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浦府办〔2023〕16号)等文件规定,为促进惠南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作用,立足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行动,体现 “城市所需、农村所能、区域特点”,以“资源变资产、现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手段,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基本路径,充分利用科技创新和现代金融、乡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乡土文化和人文历史三大优势,积极探索稳健、增值、共建、共享的多样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二)总体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促发展。坚持“在农、为农、兴农、利农”理念,持续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的实力、竞争力和影响力。力争至2030年全镇农村集体资产总量翻一番。

  二、行动内容

  (一)实现集体“三资”一本账

  围绕“资源、资产、资金”,进一步排摸、梳理惠南镇镇、村集体“三资”状况,实现“一本账”,建立底清、账清的集体“三资”管理机制。

  (二)拓宽集体资金投资渠道

  统筹拓宽农村集体资金投资渠道,加大投资力度,提高投资收益。全面梳理农村集体资金,建立以优质项目为载体的统筹机制,参与投资经评估后风险可控和收益稳定的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如:人才公寓、集体宿舍等)、有现金流的不动产项目、乡村振兴优质农业产业项目等,以及进一步统筹购置区属保障性住房商业配套设施等,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盘活集体资产资源

  梳理、做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量资产,对业态、效益等相对低效使用的,组织开展“二次开发”,积极组织导入优质资源和主体盘活使用。按照中央文件精神,根据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经营方式,通过引入第三方市场力量,做强做精“特色产业”,增加村民的财产性收入。

  提升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能,盘活低效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对部分有利于促进发展的集体建设用地,充分考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建议,根据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民主程序进行处置。做优乡村振兴项目,确保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

  (四)提升镇级集体经济实力

  全面提升镇级集体企业的营收实力。开展镇级集体企业专项治理评估,按照实体经营型、招商引资型、公共服务型,合理确定每家企业发展定位,明确主责主业,实行分类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实体经营型企业以提升企业效益为主要目标,兼顾社会效益;招商引资型、公共服务型企业以服务保障政府工作,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兼顾成本控制。

  深化镇级集体企业改革,引导符合条件的镇级集体企业按规定程序开展更多公共管理服务和区域开发建设等业务。

  2023年全面完成镇级企业发展评估治理和改革,推动清理僵尸企业、空壳企业,逐步退出投资回报率较低的企业。至2024年镇级集体企业均有收益,至2025年镇级集体企业营收实力明显增强。

  (五)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活力

  全面梳理各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按照特色农业产业供给型、城郊综合服务型、乡村休闲型等,探索不同发展路径。研究并形成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一村一发展策略”,打造特色产业项目,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活力。

  各村要加强对流转土地、机动地、减量化复垦后的土地、镇委托村管理的承包经营权换取社会保障土地等集体土地的使用管理,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土地集中连片流转。

  符合收益分配条件的村实现“应分配尽分配”,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年收入低于50万元的村全部达到50万元以上,至2025年村集体经济活力明显增强。

  (六)塑造农村集体企业品牌

  以党建品牌“惠民农盟”和农业区域品牌“印象惠南”为基础,因地制宜打造都市现代农业产业项目,以科技农业为引领,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项目,以入股、合作等方式与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

  (七)做强农村综合帮扶

  落实《中共浦东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区属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浦委办发〔2022〕58号),围绕方案明确的“促进镇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和“加快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凸显农业农村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美学价值”两个主要目标,推动区属、镇属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着力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思路、资源、渠道、品牌、管理等问题,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的品牌能级和管理水平。

  聚焦农村经济相对薄弱地区,创新思路,精准施策,开展农村综合帮扶。购置惠南镇听谐路社区商业项目,并与国企浦商集团合作经营,为我镇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经济相对薄弱村带来长期稳定出租收益。依据效益决定分配原则,按照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和收益水平,实现按份额将镇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八)鼓励参与招商引资

  按照镇安商育商工作的财政扶持奖励办法,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招商引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引进企业税收镇级实得部分,返还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企业。

  (九)拓展金融服务

  推动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企业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范围,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鼓励开展以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齐全的集体物业资产、资产资源收益权、应收账款等抵质押物申请贷款。

  (十)实施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惠南镇高素质干部队伍“领航”行动,通过引领力、攻坚力、执行力提升和优化优秀干部队伍储备,发挥好农村一线干部队伍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在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及返乡创业青年中培养入党积极份子,开展农村党员队伍的培训,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助力集体经济发展。发展“能人经济”,鼓励农村集体企业聘用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领导岗位,支持引进有实力、懂农村、善经营的团队,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

  (十一)加强监督和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管理的全面监督管理,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会议作用,进一步规范改制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备案、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农村集体资产租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公务卡结算等各项管理制度。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应用场景,建立实时预警、闭环处置的“智能”监管机制,确保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健康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部门联动协作推进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发办、党政办、党群办、规建办、社建办、农发办、财政所、经发中心、资产公司、农投公司等部门共同参与,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高度统筹、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研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重要政策,共同做好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责任,推进行动有效落实

  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责任主体,应明确责任人,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示范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谋划推进。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本行动计划研究制定本单位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完善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点任务。净资产增长情况、收益分配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等纳入对相关集体经济组织和责任人重要考核内容。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或集体企业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激励;对连续两年以上未完成考核任务目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或企业管理人员,可建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或成员代表会议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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