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建设和交通行业关于开展2022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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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青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青浦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青浦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上海市交通委关于开展上海交通行业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本区建设和交通行业实际情况,就在行业内组织开展2022年青浦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区实际,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维护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为打赢大上海保卫战提供良好安全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二、活动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举措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线上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进一步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从而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通过结合工作实际,线上提交心得体会的方式,推动学习成果入脑、入心,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5月5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要求,结合本区疫情防控形势和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线上学习平台,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学习,通过观看“复工安全第一课”短视频,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要结合“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创建等活动,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要广泛发动员工,开展“安全金点子”“安全啄木鸟”“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鼓励市民群众通过12350、12345热线,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查处安全违法行为。

3.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贯彻落实。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出台的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本区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党政“一把手”要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要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要互动讲安全。要把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贯彻落实和本区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鼓励企业积极防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稳控安全形势,着力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点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的主题宣传活动。要充分认识学习《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开展“强化法治思维、共促安全发展”主题在线教育,暨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宣讲活动。要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等。要通过加强学习和宣传,做到安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上海安全生产条例》,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各相关部门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提升执法能力,形成监管合力。要创新宣传形式,引导社会各方主体准确理解和掌握《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在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中向生产经营单位宣讲《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要求,扩大《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社会知晓度;制作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片,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月”的覆盖面和知晓度

1.积极发挥新媒体科普宣传作用。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应急管理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学习。要积极上报各类信息,积极展示行业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果。聚焦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挖掘建设和交通行业应急管理战线干部职工下沉基层一线先进事迹,加强典型人物、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等,集中曝光突出问题,倡导形成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要积极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区安委办,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宣传阵地建设,全方位展示长三角示范区三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互相学习借鉴,营造关注安全、重视生命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作用,重点加强线上宣传,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科普宣传活动。

2.积极参与“安康杯”知识竞赛,深入普及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知识。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各项要求,面向基层一线、紧贴职工群众,动员广大职工立足岗位排查身边隐患、立足企业消除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管理水平,倡导形成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3.参与“知使命、明责任、保安全、促发展”系列主题活动,推动企业团组织广大青年干部积极投身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充分发挥本区团员青年创新实干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讲述青年示范岗故事、争当安全生产“吹哨人”等活动,共同解决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最大程度地遏制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创新形式,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前后,各单位要结合本区和本行业实际,以线上为重点,创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邀请有影响的行业专家等,开展“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种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2.消地结合,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各项工作。配合区应急管理部门、区消防救援机构,落实消地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资源统筹、力量融合和渠道共享,探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地见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开展群众喜闻乐见、职工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各部门和单位要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公交场站、建筑工地、码头等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公交站台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委属各单位分别于6月6日、6月13日、6月20日、6月27日上午报送前一周活动情况(图文简报);于6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及情况统计表。(联系人:委安监科童文洁,电话:59727195。)

附件: 青浦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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