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现代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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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崇明区现代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1年12月28日

上海市崇明区现代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崇明推进现代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建设世界级生态岛、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必然选择,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水平的必然举措。为扎实推进崇明现代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高品质生活的意见》(沪府办〔2020〕72号)文件精神,围绕崇明打造“具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花卉产业高地”目标,把促进“后花博”时代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打造现代花卉产业集聚片区、打造花卉种源创新高地、打造花卉市场交易集散中心、打造美丽经济多元业态,实现花卉产业发展质量、速度与效益的统一。

  二、工作目标

  围绕建设“特色花卉研发中心、种源生产繁育中心、花卉交易中心和家庭园艺服务中心”四大中心目标,结合崇明特色和优势,拓展产业外延、持续精准引流,产业集聚度和亮点不断增加,种源科技和交易新业态全面发力,“后花博”时代产业能级持续提升,全区花卉交易额取得重大突破,全产业链发展体系基本建立,初步构建起国际化花卉产业高地雏形。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现代花卉产业集聚区

  1.协同推进产业集群区建设。加快构建花卉产业发展集群,根据现有产业分布、产业基础和发展条件,结合“十四五”全域空间布局,重点打造“花港”“花博”“花红”所在区域及周边乡镇(港沿镇、竖新镇、建设镇、庙镇等)三个花卉产业集聚区。加强规划引领,全力引导各类规划配套、优惠政策向集聚区集中。(牵头单位:区规划资源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支持集聚区项目优先布局。以新型花卉经营主体引进落地和重大花卉项目建设为抓手,在全球范围内引进一批高水平、专业化、有竞争力的花卉种源、生产、销售和服务型企业,加大有效投资和财政扶持力度,支持建设一批现代化植物工厂、种源研发选育中心、花卉加工中心、物流集散中心等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持续推动产业提档升级。加强机械化、自动化、数字化设施设备应用与创新,为传统产业模式注入现代科技力量和手段,抓好产学研用合作,推动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融合应用。鼓励花卉主体开发特色花卉关键技术、高新技术,降低对国外品种、技术、设备的依赖程度;支持花卉主体开展本地特色花卉品种提纯复壮、优化生产标准、提高品质和附加值、提升商品花卉销量、扩大有效种植规模。(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科委、相关科研院校、相关花卉主体)

  (二)打造花卉种源创新高地

  1.加快新品种引进与自主研发。通过高科技手段推动花卉种源创新发展,加快植物组培、基因编辑、遗传育种等关键技术研究。鼓励种源企业引进并独家代理国外具有全球品种权和育种专利技术的花卉新品种并在本区转化;支持种源企业和相关单位攻克品种产业化技术瓶颈,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品系并在本区转化。(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花卉主体)

  2.加快种源繁育保护和产业开发。建设一批设施设备完善的花卉良种繁育基地,培育打造高水平种质资源库、保障性资源圃。鼓励各类花卉主体和相关单位开展种质资源保存、珍稀种子贮备,推进种质创制和品种保存;鼓励花卉种源企业牵头开展或参与实施产业化项目,重点开展花卉新品种繁育、种源产业化开发,建立稳定的商业化应用体系。(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相关科研院校、相关花卉主体)

  3.打响崇明花卉区域公共品牌。坚持将种源作为品牌建设的核心竞争力,以品种激活品牌,以品牌赢得市场。优选特色花卉种源,引导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持续深化品牌战略,完善品牌标准体系建设,推进特色花卉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扩大崇明花卉种源市场知名度、影响力,带动种源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打造花卉市场交易集散中心

  1.规划建设交易集散市场。规划建设集花卉贸易流通、仓储冷链物流、产业配套服务等于一体的花卉销售市场和综合交易集散中心,制定花卉产品市场信息采集标准和规范,推动花卉产品数据库和现代花卉流通信息平台建设,服务花卉企业共享主要品类和品种的交易规模、市场行情等公共信息,建立花卉流通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区经委、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相关区属国有企业、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产销对接高效流通。推动花卉主体与新零售电商平台或花卉流通企业建立花卉联合直采基地、前置仓等,形成自有+渠道的多层次销售流通体系;鼓励中小花卉企业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结合崇明地域特点生产满足渠道订单要求的花卉品种,促进崇明花卉产业实现线上线下高效流通。(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生态产业办、相关区属国有企业、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花卉销售平台、相关花卉主体)

  (四)打造美丽经济多元业态

  1.促进花卉融入全域景观提升。做好后花博产业融合发展大文章,围绕“五新”生态产业体系和“五美共建”主题,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和全面建设“海上花岛”,系统推进花路、花溪、花宅、花村、花田景观提升,加快建设美丽街区、美丽家园、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道路,把河流、道路打造成风景线,把农田、村庄打造成风景画;全面提升农文体旅融合发展水平,结合生态新文旅,建成一批花卉主题高端酒店、精品民宿,创建提升一批花卉主题景区,全力打造乡村“花境”景观。(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交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2.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构建现代花卉经济体系,持续推动花卉向美丽产业、健康产业、文创产业、花卉博览等延伸拓展。支持食用花卉、药用花卉、香料花卉以及花卉工艺品等的开发利用和小型精深加工;鼓励发展家庭园艺及周边产业,营造家庭园艺景观,丰富家庭园艺产品,完善本地家庭园艺产品的供销渠道与各类配套服务,促进家庭园艺产业链的形成;加强花卉消费文化培育,提升消费者的参与度、体验度和感受度,对消费空间和环境进行体验式升级,将鲜花、盆花、种子、种球等花卉消费延伸至超市、服务区、旅游景点等。(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绿化市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区花卉园艺协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崇明集聚区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紧密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成立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强力推进,确保花卉产业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坚持“部门联动、共同推进”工作机制,强化政府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经营主体协同推进,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强协同配合,通过聚焦全市各类政策、资金、科技等相关资源,支持全区现代花卉产业发展。区农业农村委承担具体牵头、协调等工作,区级相关单位和各有关乡镇,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支撑、配合工作。涉及产业发展重大事项,由区级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和协调。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花卉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对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积极作用,切实转变观念,采取有效措施,制定资金优先使用方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制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花卉产业扶持政策,将资金优先用于支持花卉产业集聚发展、优质经营主体培育、花卉种源发展、交易市场培育等方面,不断打造产业亮点,为建设具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花卉产业高地筑牢基础。

  (四)强化土地使用保障

  建立起“要素跟着项目走”工作机制,做好全区土地利用统筹规划,适当提高花卉设施用地比例,满足重点花卉项目落地需求。加大花卉田园综合体、花卉特色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将有限的土地指标优先安排给花卉招商重点项目。

  (五)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和服务

  坚持“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专业技能人才培养”两手抓、两步走,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能成长。充分发挥与各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业集团的合作平台作用,加大花卉产业人才引进力度,用足用好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定期组织开展各类花卉专业人才培训、交流和研学;邀请国内外知名花卉企业、创新团队开展技术指导,开阔崇明花卉种植从业人员眼界和视野,全面提升花卉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实现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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