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区金融服务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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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虹口区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虹府办〔2021〕8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本区现代金融服务业,加强对区内各金融企业、金融功能性机构的扶持与服务工作,现就开展2023年本区金融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企业投资奖励、办公用房补贴、会展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为依法登记注册,税务户管在本区,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和信用良好,并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贡献的单位。

  二、支持标准

  (一)对入驻我区的银行理财公司、保险资管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含子公司)、证券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持牌机构,经认定,按不超过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投资奖励,单个主体投资奖励累计扶持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对资产管理公司(AMC)、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财务管理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在上海的子公司(分公司比照执行)、基金销售、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金融咨询等金融专业服务机构以及金融控股集团,经认定,按不超过实缴注册资本的3%给予投资奖励,投资奖励合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实业投资、保险经纪、信托服务等资管机构,经认定,按不超过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投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基于互联网及移动通信、大数据、云计算、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结算等金融相关服务的企业,经认定,参照其核心业务所属金融业态,给予一定的支持。

  (二)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对冲基金等新型金融企业,经认定,按不超过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10%给予投资奖励或按不超过基金募集管理费的5%给予管理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经认定,按照不超过实缴注册资本的3%给予投资奖励,或按照不超过基金募集管理费的5%给予管理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对于金融功能性机构,经认定,按照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及以下级别,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对于入驻我区的资管机构及功能性机构,经认定,在虹口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不超过实际购房房价的2%给予一次性补贴,资管机构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000万元、功能性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对于入驻我区的资管机构及功能性机构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实际租赁面积,按不超过年租金的30%给予补贴,资管机构租房补贴年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功能性机构租房补贴年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年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七)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对冲基金等新型业态,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经认定,根据实际租赁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下的,补贴年租金的80%;10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含)的,补贴年租金的60%;200平方米至500平方米(含)的,补贴年租金的50%;500平方米以上的,补贴年租金的30%。以上租房补贴为分段计算。租金偏离市场价的,按市场指导价补贴。租房补贴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限不超过三年。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对冲基金等入驻区政府提供的园区办公用房的,经认定,200平方米(含)以下的,给予全额租金补贴;2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一定租金补贴。年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八)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经认定,根据实际租赁面积,200平方米(含)以下的,补贴年租金的50%;200平方米至500平方米(含)的,补贴年租金的30%;500平方米以上的,补贴年租金的20%。以上租房补贴为分段计算。租金偏离市场价的,按市场指导价补贴。租房补贴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九)支持各类具有一定影响力、优化本区金融领域、资管行业发展环境的会议或主题展览等活动落户虹口,经认定,按照国际级别、国家级别以及地方级别,分别给予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50万和30万元的补贴。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会展实际发生总费用的50%。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申请单位简介

  3.申请报告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投资奖励还需提供:实到资金资信证明

  6.购房补贴还需提供:购房合同、发票、房地产证复印件

  7.租房补贴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发票、房地产证复印件

  8.会展补贴还需提供:会务议程、会议简介以及发票复印件

  9.申请所需其他材料

  (二)申报方式

  上述申请材料一套(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提交至虹口区金融工作局,地址:飞虹路380号3号楼205、207室。

  (三)联系方式

  虹口区金融工作局产业集聚科电话∶25658809、25658892

  地址∶飞虹路 380号3号楼205、207室

  (四)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集中审批。

  虹口区金融工作局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虹口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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