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嘉定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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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嘉定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嘉法发〔2022〕16号

本院各部门:

  《嘉定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方案》已经我院党组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3日

嘉定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方案

  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根据市高院《上海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嘉定法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政治建设、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公开、作风建设等关键环节,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1.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意识,深入基层、走进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期待,盯住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堵点痛点问题,逐条逐项加以解决,切实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确保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环节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2.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群众本领。坚持服务大局,着力增强服务群众能力,立足审判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群众路线,着力增强把握社情民意能力,重视群众诉求,关注群众感受,发扬司法民主,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公共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要。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增强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严格公正司法,坚持国法天理人情相统一,善于从法律和社会视角妥善处理矛盾,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有效化解。

  3.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加强良好诉讼生态建设。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各种纷繁复杂甚至尖锐激烈的矛盾面前,敢于担当、敢于碰硬,不回避、不推卸,不徇私情、秉公处理,做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严肃整治“打招呼、说情”顽瘴痼疾,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三、创建标准

 1.思想政治建设卓有成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的渗透影响,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积极运用“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的实践成果,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常态化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对党忠诚教育,以及政治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党史教育,增强党员干警先锋模范意识。

  2.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有力。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建立健全“三个规定”月报告、线索移送制度,完善追责问责机制。聚焦政治建设、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公开、作风建设等关键环节,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整治“打招呼、说情”顽瘴痼疾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严格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和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从严惩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充当诉讼掮客、以案谋私等行为,开展审务督察的次数和通报问题数量在全市位居前列。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显著,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推动实现群众打官司立案不找人、审判不找人、执行不找人、信访不找人。

  3.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群众成效突出。紧盯人民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等方面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需求,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做好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审判工作质效在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严惩危害防疫秩序和公共卫生、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拐卖妇女儿童、毒品犯罪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性侵妇女、儿童的犯罪。模范贯彻适用民法典,大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诉讼服务,诉前调解成功案件占一审民事案件30%以上,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小于30天,诉讼服务平台应用率达100%。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全面实现,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作用突出,有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发扬司法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4.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明显推进。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力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任务落地。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扎实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将优化司法确认程序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改革有机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新收案件定期盘点调度、统筹谋划、集中攻坚。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各项执行质效指标稳中有进,办案质效整体向好,实际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等指标全部达标, 信访案件期限内办结率不低于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达到100%。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创新审判模式,优化诉讼流程,助推司法改革,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更好地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5.干警履职能力水平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干警素质能力培训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扎实开展基层法官轮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每一名法官每年培训不少于90学时,提高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创新开展英雄模范学习宣传,强化干警职业精神养成。法院队伍集体荣誉感强、精神状态好,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严格执法、公正办案,接待人民群众态度亲和、作风严谨,行为规范、举止文明,为群众办实事成效突出、特色鲜明,示范性强,近三年内无重大错案、重大过失、严重违纪违法情况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发生。

  四、创建机制

  1.成立领导小组。院成立“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顾全任组长,各部门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治部,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雁任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2.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和创建标准,立足法院职能,立足部门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细化服务举措,切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各项工作。建立示范创建工作信息梳理报送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梳理汇总创建工作动态,及时将推动情况、工作成效报送院领导审阅。

  3.自查评估机制。坚持面向社会、开门搞创建,将群众意见、社会评价作为重要指标,院创建领导小组每年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对照创建标准逐项评估,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形成自查报告,接受高院全面审查、考察。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精心实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是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窗口”工程,要充分认识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人人都参与、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

  2.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紧紧围绕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与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与重点整治顽瘴痼疾结合起来,与提升嘉定法院工作质量结合起来,渗透到法院工作各方面,促进执法办案、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融合发展。

  3. 正面宣传,强化引导。坚持“边创建边宣传”,切实将宣传工作贯穿创建活动全过程,抓好各部门创建活动宣传工作,全面展示嘉定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新成效新风貌,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法院,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为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附件:

  1.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2.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

  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测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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