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山区人民法院为金山区全面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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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山区人民法院为金山区全面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的通知

金法〔2021〕16号

各部门:

  现将《金山区人民法院为金山区全面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金山区人民法院为金山区全面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日

  附件

金山区人民法院为金山区全面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

  全面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是金山区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举措,是落实金山区“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重大行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营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全面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是人民法院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高院、区委关于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区法院将在区委领导下,履职尽责,为金山区做好“南北转型”这篇大文章,全面落实“两区一堡”战略定位,全面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全面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感

  1.充分认识全面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的重要意义。

  “上海湾区”城市品牌是金山区立足大上海、联动杭州湾、面向长三角,以滨海地区为核心区域,以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一体化发展为鲜明特征,具有深刻人民性、良好成长性、独特辨识度的城市品牌。全面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是金山区着眼开放性、创新性、宜居性、国际化的湾区特征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推进落实“两区一堡”战略的生动实践。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全面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的建设要求,深刻认识“上海湾区”是对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切实增强主动性、责任感,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切入点、着力点,注重对接湾区建设三年行动纲要,提前谋划司法问题应对,主动研判法律风险,加大司法服务力度,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案件,为全面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融入更多法治元素。

  2.围绕中心服务保障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布局,全面融入湾区建设,聚焦湾区建设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依法保护平等主体的权利权益,准确把握司法、政府、市场三者关系,进一步发挥司法稳定社会环境、市场环境作用,提升湾区建设法治吸引力。坚持协调配合,健全联络机制,加大与相关部门协同,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的精准性。坚持改革创新,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审判机制,全面应用现代信息化科技,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水平和能力。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提供优质精准的司法服务

  3.支持湾区经济业态创新。坚持促进和保障市场交易的商事审判理念,对于碳谷绿湾产业园、金山大道经济走廊、湾区科创中心等建设过程中涌现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商事案件审判,充分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合同自由,不轻易否定合同效力,助力经济创新发展。加强对生命健康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装备和材料四大产业集群转型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模式研究,成立新模式司法应对研究小组,支持政府合法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坚持保护金融创新,对于互联网金融纠纷、股权对赌协议、新类型担保等新类型案件,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明确法律界限,及时提出司法建议。

  4.助力优化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发展。践行“两山”理念,加大海洋生态保护力度,坚持民法典绿色原则。深化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机制,精心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的调研,助力湾区实现绿色发展。进一步优化司法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环境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对接、联动,构建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的新格局,助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设立环境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环境法治宣传,积极通过专报、专项意见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建言献策,扩大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

  5.努力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建设环境。加强刑事审判,注重发挥好刑事审判威慑力,依法严惩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区域稳定,提升社会安全感。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依法慎用刑事强制措施,依法保护湾区建设投资主体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各项合法权益。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健全公检法联席机制,助力行业乱象、薄弱环节综合治理。

  6.维护良好生产生活秩序。高度关注湾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涉就业创业、劳动争议、社会保障、产品质量、房地产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民生领域纠纷,准确贯彻民法典,加强专项研判,依法妥善处理,助力提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幸福感、归属感。

  7.助推区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深化执行协作机制,加强与湾区建设相关部门的合作,推动信息共享,完善区域信用联合监督、警示、惩戒机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超标的查封,审慎合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把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降到最低。继续开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努力兑现胜诉权益。

  8.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评估指标。加强与行业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合作,完善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先行确认及责任承诺机制,将企业登记的住所地以默示方式确认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进一步完善“执转破”工作,加强程序衔接,引导“僵尸企业”及落后产能有序退出。

  9.服务保障上海湾区健康医学城建设。准确对接上海湾区健康医学城建设要求,加大涉医纠纷审理力度,做好生物医药、医美、细胞等前沿领域问题的研判应对,强化与相关单位协作,为生物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进一步深化医疗损害委托鉴定制度,优化诉前委托机制,压缩医疗纠纷委托鉴定时限,依法、高效、专业处理医疗纠纷,妥善化解医患矛盾。

  10.服务保障国家级滨海旅游度假区建设。充分发挥枫泾人民法庭贴近旅游区域优势,探索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开通纠纷化解直通车,为旅客提供集成式、一站式司法服务。设立旅游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资源,加强涉旅游纠纷多元化解的指导和调处,确保游客、景区及其他各类旅游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景区优质的旅游环境。

  11.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司法服务保障。妥善处理乐高等区内重大项目建设相关案件,继续配合做好专业市场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征收(拆迁)非诉审查职能,深入推进执裁分离,强化工作对接和诉前调解,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12.助力实现高质量湾区司法协作发展。夯实杭州湾北岸生态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金嘉平三地法院执行协作、与平湖、嘉善法院毗邻党建等方面良好工作基础,制定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助力提升湾区枢纽功能和节点地位。形成长三角区域司法合作常态化模式,推进跨区域司法服务协作、重大案件防范处置、人才培养等领域合作,推动建设更高质量的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全面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工作能级

  13.成立“护航湾区”专项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将本意见的落实纳入年度重点任务,集全院之力全力推进。发挥“改革与实践研究小组”平台作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护航湾区”专门研究团队,积极申报最高法院、市高院相关课题,形成系统性研究成果,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各项工作举措。在民事、商事、执行、人民法庭等相关部门确定专门联络员,在审监庭设立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协调工作落实。

  14.强化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主动对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投资主体、建设主体,及时了解司法需求,推动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共享司法信息和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加强司法信息发布,及时研判审判中反映的涉湾区建设新问题、新趋势,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编撰典型案例、专项意见等方式,及时预警提示,助力社会治理。

  15.创新专项诉讼服务。建立涉湾区纠纷诉讼服务“快车道”,设立专岗,形成诉前调解、登记立案、快速审理一站式服务。全面整合“南圩社区法律诊所”、“送法进东新,维权你我他”,推进朱泾法庭驻吕巷镇巡回审判、亭林镇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工作,激发“八公里诉调对接调解圈”效能,把更多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充分发挥矛盾源头化解、法治宣传、乡村治理功能,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16.强化法治宣传。深化菜单式普法清单,主动聚焦湾区建设需求,设置专项宣传方案,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进村普法等方式,宣传司法服务保障湾区建设的典型案例,助力凝聚人民群众湾区建设合力。推进民法典进企业专项宣传,加强调研,持续做好非公经济法制服务论坛,形成民法典实施对企业影响的专项报告,编撰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强化涉企宣传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

  17.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力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形成规范化、模式化、专业化的审判模式。坚持科技赋能,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建设,在“一网通办”区级平台金心办品牌下设一站式解纷频道,把湾区纠纷化解纳入可视化管理平台,落实无纸化网上办案,推进在线庭审、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电子送达,不断提升涉湾区建设纠纷处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8.进一步加强过硬法院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紧紧围绕涉湾区建设司法需求,推进专项培训,培养一批审判业务专家和骨干,强化前沿科技、金融、环境资源、商事等审判业务培训,充分赋能法官形成与湾区建设相适应的审判能力。推进专业化审判建设,探索成立涉湾区纠纷专项合议庭,提升纠纷化解质效。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员额法官监督管理,严格审判管理,努力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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