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奉贤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和《奉贤区各司法所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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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奉贤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和《奉贤区各司法所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2024年上海市奉贤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和《奉贤区各司法所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已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

2024年3月11日

2024年上海市奉贤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本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届区委七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法治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全力以赴行法治、促发展、保安全、强队伍,为奋力走好“奉贤美、奉贤强”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凝聚法治力量。

  一、统筹抓好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大局

  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区委依法治区办职能职责,聚焦学思想、建机制、强基础、保大局,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奋力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助力奉贤现代化建设。

  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健全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常态化机制,组织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各级党委落实学法制度。举办2024年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班,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体会征集活动。(牵头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2.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牵头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3.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组织各街镇在各社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引导社区居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牵头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4.贯彻落实《中共奉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意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完成时间:12月)

  着力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区制度机制

  5.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和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完善区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运行机制。(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间:3月)

  6.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和本市贯彻落实措施。(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完成时间:12月)

  7.配合做好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督察工作。聚焦自觉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合同合规性审查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完成时间:12月)

  8.做好年度全面依法治区课题调研工作,聚焦法治奉贤建设难点瓶颈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完成时间:12月)

  9.组织开展2024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牵头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10.优化完善法治奉贤考核细则,提升考核的精准性。(牵头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11.持续优化基层法治观察建议处理解决机制,开展基层法治观察员培训,组织区优秀基层法治观察点与优秀法治观察员评选活动。(牵头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12.常态化推进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镇创建,将示范创建各项任务融于日常。(牵头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13.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总结推广司法所法治赋能基层社会治理试点项目经验,形成一批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制度实践成果。(牵头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三)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4.深入落实《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本市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7.0版)涉司法行政任务和市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条举措。(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完成时间:12月)

  15.在文化市场、民政等41个执法领域全面施行经营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并提供“合规一码通”服务。(牵头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时间:12月)

  16.持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推进新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落地实施。(牵头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责任部门:有关单位和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17.规范和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推广应用“检查码”。(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间:12月)

  18.聚焦涉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等重点执法领域,加强行政指导,围绕涉企高频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项等,推动区级部门探索制定企业生产经营重点监管事项。(牵头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责任部门:有关部门。完成时间:12月)

  19.深化“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推动律师参与政策宣讲、法治体检、矛盾纠纷化解等公益服务,拓展律师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责任部门:律师公证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20.配合区局相关科室推进落实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对接市重点企业“服务包”专窗平台反馈的企业诉求,提供法律服务等定制化解决方案。(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责任部门:有关单位和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21.指导律师参与商事调解,为经营主体提供高效灵活的商事解纷渠道。(责任部门:律师公证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22.开展律师行业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之星评选,进一步激发律师参与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责任部门:律师公证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二、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这一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持续强化统筹协调,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着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更好促进依法行政。

  (一)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

  23.召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起草并提请印发2023年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2024年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间:3月)

  24.全力做好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书面和视频评估迎检工作,持续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牵头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责任部门: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时间:12月)

  25.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进一步发挥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有关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26.做好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选聘工作,完善工作规则。(责任部门:律师公证工作科。完成时间:3月)

  27.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政府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提升政府行政合法性审查质量。(责任部门:律师公证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二)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28.研究制定本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推动基本建成区、街道乡镇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联合相关部门梳理形成本区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做好专项整治和国家专项监督迎检准备。(牵头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29.深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本市意见,推动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牵头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责任部门:有关单位和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30.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工作。(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间:12月)

  31.加强行政执法专业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牵头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32.研究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和法律法规依据,指导行政执法单位研究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间:12月)

  (三)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

  33.健全行政复议配套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复议申请人审阅、复制相关证据材料的制度;加强对复议意见书执行的跟踪督效,完善复议抄告制度。(责任部门: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申诉指导科。完成时间:12月)

  34.以培育典型案例为抓手,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责任部门: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申诉指导科。完成时间:12月)

  35.打造行政复议基层咨询受理点工作品牌,推进行政复议咨询受理进园区,坚持全过程调解,探索多元联调,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牵头部门:立案受理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36.研究制定行政复议听取当事人意见及听证制度,发挥个案对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功能。(牵头部门:行政复议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37.持续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审理、讲评交流“三合一”活动进党校、进高校,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水平。(责任部门:行政应诉科。完成时间:12月)

  三、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着力凸显法润贤城品牌效应

  聚焦法治社会建设这一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建设更加完备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推进法律服务行业改革发展,加快推动法律与科技深度融合,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全面助力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打造嵌入式、融合式、浸润式普法新格局

  38.深入开展“八五”普法,组织开展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和奉贤区第六届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牵头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39.贯彻落实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的市级规范标准。在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上开展谁执法谁普法专家评议。(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40.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举办第二届奉贤法治文化节,推动建设红色法治文化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牵头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41.深化城乡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研究确定预推荐“上海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牵头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42.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健全普法志愿者组织管理和服务网络,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普法力量培育,开展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志愿服务双结对工作。(牵头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二)建设更加完备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43.优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效能。(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完成时间:12月)

  44.发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服务站”协作机制作用,拓展服务渠道,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2月)

  45.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基层行活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46.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家门口”服务优势,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融入“15分钟社区生活圈”。(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47.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完善供给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在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基础上,注重挖掘法治体检、企业法治观察会、商业秘密保护等特色服务。(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48.贯彻全市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要求,积极落实《关于推动上海法律科技应用和发展的工作方案》,全力推进数据开放共享,深化律师、公证行业、全民调解工作、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等方面法律服务应用场景,不断推动法律科技应用和发展。(责任部门: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科、律师公证工作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科、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三)推动律师、法律援助、公证行业发展

  49.推动律师行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鼓励律师事务所建设数字化管理平台,在高频场景积极应用相关法律科技产品。(责任部门:律师公证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50.全面深化刑案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2月)

  51.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影响力。(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2月)

  52.探索公证参与航运贸易、海事矛盾争议、数字交易等领域的方式方法。(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53.充分发挥公证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依托商业秘密数字化保护工作站,深化“惠企机制”,为有特殊需求的企业提供精准化公证服务。(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四、牢牢把握安全稳定底线,积极助力平安奉贤建设

  (一)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

  5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三所一庭”典型选树活动,打造“三所一庭”特色点位,及时有效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牵头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55.加强解纷“一件事”平台宣传和应用,引导群众遇到矛盾纠纷首选解纷“一件事”渠道化解。(牵头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56.积极培育商事调解组织,配合组建商事调解发展联盟,探索开展商事调解。(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二)夯实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工作

  57.充分利用数据赋能社区矫正契机,聚焦审前社会调查、外出事项审批、计分考核、分级审批等关键执法环节,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完成时间:12月)

  58.分级分类推进矫正对象教育,强化心理矫正,打造教育品牌。(牵头部门:社区矫正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59.根据市局统一部署,落实选派民警下沉司法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牵头部门:社区矫正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三)健全安置帮教公安司法联动机制

  60.落实《上海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的联动,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对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刑释解矫人员,逐人落实户籍地、居住地“双排查、双列管、双沟通”共同帮教机制。(牵头部门:社区矫正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五、加强党建引领,坚决筑牢政治忠诚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

  (一)全面强化党建引领

  61.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抓实党员、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走深走实走心。(牵头部门:政治处;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62.深化机关党建,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品牌深化效应,形成“一支部一品牌”;以增强律师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目标,做好律师行业党委及部分律师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要求,组织开展党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者主题党日。(牵头部门:政治处、律师公证工作科;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63.持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牵头部门:政治处;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64.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带动各项纪律、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牵头部门:政治处;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65.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配合做好相关抽查检查。(牵头部门:政治处;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66.坚持党建带群建,深入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学习。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乐龄树先锋 银辉耀贤城”支部特色建设。落实生病探望、帮困慰问、健康体检与疗休养等关怀机制。(牵头部门:政治处;责任部门:团委、各相关科室、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二)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67.持续优化干部队伍梯队结构,有序开展职务职级晋升,统筹推进干部招录选配。(牵头部门:政治处;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68.加强专业化建设,分层分类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岗位“大练兵”。(牵头部门:政治处;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69.继续实施实施年轻干部“三年助跑”行动,开展好“思贤学堂”集中学习培训,激励全系统年轻干部筑牢思想根基、练就过硬本领。(牵头部门:政治处;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70.贯彻落实本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健全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机制,开展局系统专业化人才选拔活动,分领域实施人才培养计划。(牵头部门:政治处;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71.深化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开展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先锋”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表彰、宣讲等典型选树宣传活动。(牵头部门:政治处;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奉贤区各司法所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一、全面依法治区工作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与研究,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体系,组织参加学习心得与研究成果征集评比活动,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广泛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巡讲,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指导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2.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指导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间:12月)

  3.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和本市、区贯彻落实措施。(指导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完成时间:12月)

  4.配合做好年度全面依法治区课题研究,聚焦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基层软法治理、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决策参考。(指导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5.配合组织开展2024年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指导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完成时间:12月)

  6.持续优化基层法治观察点点位设置与观察员配备,完善建议处理解决机制。申报参与区级优秀法治观察建议、区级优秀基层法治观察员和观察点评比。(指导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完成时间:12月)

  7.贯彻落实《中共奉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意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指导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完成时间:12月)

  8.贯彻落实《奉贤区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全流程督促履行工作若干规定(试行)》。(指导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完成时间:12月)

  9.配合开展市区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调研。(指导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完成时间:12月)

  10.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在司法所法治赋能基层社会治理试点项目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形成一批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实践成果。(指导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11.深入落实《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本市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7.0版)涉司法行政任务和市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举措。(指导部门:依法治区秘书科。完成时间:12月)

  12.在文化市场、民政等41个执法领域全面施行经营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并提供“合规一码通”服务。(指导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间:1月)

  13.持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指导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间:10月)

  14.规范和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推广应用“检查码”。(指导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间:12月)

  15.配合推进落实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对接市重点企业“服务包”专窗平台反馈的企业诉求,提供法律服务等定制化解决方案。(指导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二、法治政府建设

  16.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进一步发挥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指导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间:12月)

  17.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本市、本区实施方案,配合推动基本建成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配合推进落实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配合做好国家专项监督迎检准备。(指导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间:12月)

  18.配合深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本市意见,推动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指导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间:12月)

  19.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配合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试点。(指导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间:12月)

  20.深入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上海市贯彻实施意见,开展街镇调研,推动制定本区贯彻实施办法。(指导部门:行政复议科。完成时间:12月)

  21.打造行政复议基层咨询受理点工作品牌,推进行政复议咨询受理进园区,坚持全过程调解,探索多元联调,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指导部门:立案受理科。完成时间:12月)

  22.提升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质效,总结形成工作经验。(指导部门:行政复议科。完成时间:12月)

  23.深化落实行政复议应诉“三合一”活动进双校,常态化推进提升街镇依法行政能力。(指导部门:行政应诉科。完成时间:12月)

  24.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效能,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的履行。加强对行政复议意见书、抄告书落实情况的跟踪反馈。(指导部门:申诉指导科。完成时间:12月)

  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25.深入开展“八五”普法,组织开展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三十六届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指导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26.贯彻执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的市级规范标准。配合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指导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27.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参加第二届上海法治文化节,推动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指导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28.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健全普法志愿者组织管理和服务网络,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普法力量培育,开展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志愿者服务双结对工作。(指导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29.推动普法工作数字化转型,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普法运用新场景,推动普法资源高效配置、普法内容更加精准。(指导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30.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动街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与“15分钟社区生活圈”深入融合。提高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专业服务能力,加强对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的质量管理和指导监督,做好街镇涉企公共法律服务承接延伸,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一村一居一园区”示范点位建设。(指导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完成时间:12月)

  31.贯彻落实《发挥城市功能优势 做强律师事务所品牌 加快推动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提升专业法律服务能级。(指导部门:律师公证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32.实施上海律师事务所品牌引强育优行动,配合所在街镇分类实施相关专项扶持政策,针对性培育综合性、专精型律师事务所。(指导部门:律师公证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33.鼓励优质律师事务所在辖区设立总所或总所的运营管理中心,为律师事务所跨区域迁移提供便利化服务。利用本市律师事务所设立同城分所政策,为辖区引进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指导部门:律师公证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34.加强对辖区法律科技企业和法律服务机构的指导与服务。(指导部门:律师公证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35.开展律师行业高端、紧缺人才培养工作,配合建设以商事、知识产权、涉外等领域为重点的律师人才库。(指导部门:律师公证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36.深化“处所联动”机制,推进公证服务进社区、进园区,加强公证服务宣传推广,完善个性化服务举措,持续推进公证利企惠民,助力公证机构拓展业务领域和模式。(指导部门:律师公证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37.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奉贤区关于深化“三所联动”暨全面推广“三所一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深化“三所一庭+”机制,打造“三所一庭”特色点位,及时有效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指导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38.积极培育商事调解组织,配合组建商事调解发展联盟。(指导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39.做好解纷“一件事”案件受理工作,加强对解纷“一件事”平台应用的宣传、指导,引导群众遇到矛盾纠纷首选解纷“一件事”渠道寻求化解。(指导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四、切实维护安全稳定

  40.推进落实安全生产、意识形态、政治重点人教育管常态化扫黑除恶、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重点任务,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指导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间:12月)

  41.充分利用数据赋能社区矫正契机,聚焦审前社会调查、外出事项审批、计分考核、分级审批等关键执法环节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指导部门:社区矫正科,完成时间:12月)

  42.分级分类推进矫正对象教育,强化心理矫正,打造教育品牌。(指导部门:社区矫正科,完成时间:12月)

  43.根据市局统一部署,落实选派民警下沉司法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部门:社区矫正科,完成时间:12月)

  44.落实《上海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的联动,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联合开展首次走访、共同开展风险评估、定期开展动态分析研判,对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刑释解矫人员,逐人落实户籍地、居住地“双排查、双列管、双沟通”共同帮教机制。(指导部门:社区矫正科,完成时间:12月)

  五、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45.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要求,组织开展党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者主题党日。(指导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2月)

  46.强化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指导部门:政治处。 完成时间:12月)

  47.落实《区司法行政系统年轻干部“三年助跑”行动方案(2002—2024年)》,健全完善“育选管用”机制,持续优化干部队伍梯队结构。(指导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2月)

  48.加强专业化建设,配合分层分类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岗位大练兵,评选“业务能手”。(指导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2月)

  49.深化典型引领示范作用,配合开展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先锋”等典型选树和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指导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2月)

  50.加强行政执法专业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培训。(指导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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