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工商业联合会等关于印发《关于在本区乡镇商会全面开展商会法律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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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商会、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在本区乡镇商会全面开展商会法律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工商业联合会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上海市律师协会崇明律师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关于在本区乡镇商会全面开展商会法律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办法

  为持续推进乡镇商会法律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商会法律服务能力和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增强民营企业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工商联《关于在上海市工商联乡镇(街道)商会全面开展商会法律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两个健康”工作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法治民企建设与法治环境建设一体化推进,充分发挥商会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助力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目标

  深化商会法律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商会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健全乡镇商会与司法所合作机制;根据区域实际,发挥与公安、市场监管、税务、法院、检察院、人社局等派出机构的合作优势;推动涉企民商事纠纷和劳动争议等矛盾调处;开展“法律进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相关咨询;探索建立商会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包括律师在内的法律专业工作者积极服务区域小微企业;拓展法律服务职能,联系公证、仲裁等机构为企业提供经营所需便捷的公证、民商事仲裁等法律服务。

  三、建设内容

  1.夯实商会法律服务工作基础。坚持做到“四个有”,有固定服务场所并悬挂规范标识,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或定期接访的人员,有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进行公示,有服务工作情况台账,细化做实法律服务基础工作。

  2.建立多方联动合作机制。推进建立“1+2+n”的多方联动合作共建模式。商会与本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联动;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商会与本乡镇派出所、市场监管、劳动保障、工会、人民法庭、仲裁庭、税务所等协同,形成长效合作机制,为商会开展法律服务赋能。

  3.健全和完善商会人民调解机制。设立调解工作联络员,加强区域内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设立调解工作室,或在已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工作室拓展商事咨询服务等内容;选聘执业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涉企民商事纠纷和劳动争议等。

  4.打造便捷高效的普法宣传体系。设置商会法律服务阵地、公共法律服务营商阵地、商圈法治宣传阵地,定期开展“法律进企业”法治宣讲活动,合力打造便捷高效的公共普法宣传体系,提升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依法治企能力。

  5.探索建立商会法律顾问制度。借助“百所联百会”机制,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平台,建立商会法律顾问制度,设立律师值班服务岗或工作室、联络点等,推动律师事务所与商会合作对接,做好商会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权益维护、纠纷调解等。

  6.积极参与社区协同治理。探索制定商会自律公约,引导会员企业守法诚信、自律规范,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好区域、市场的良好竞争秩序和外部环境。

  7.发挥公证机构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积极邀请公证机构深入民营企业,办理企业并购、招标投标、知识产权、融资贷款、拍卖、提存、抵押等业务的公证服务力度,规范交易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8.探索打造商会法律服务品牌。结合“一会一品”建设,发挥系统合力,充分挖掘潜力、深入开展研究、形成品牌优势,打造商会法律服务品牌,发挥商会法律服务品牌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高度重视商会法律服务能力建设,将其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不断提升商会法律服务能力。

  (二)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坚持面向基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民营企业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企业提供简便高效、形式多样、专业性强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做好宣传工作,将商会法律服务项目向包括会员企业在内的广大小微民营企业广泛宣传,积极利用新媒体和信息技术,不断扩大影响力和服务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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