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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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乡镇司法所:

  现将《区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2023年5月16日

区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精神,助力本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特制定如下举措。

  一、着力推进执法监管效能化

  (一)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指导。加强对公用事业、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知识产权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执法指导,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组织参与行政执法案件“十大案例”及“指导案例”征评工作,选树一批涉企执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示范、指导作用,引领推动行政执法部门树立有利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执法导向。

  (二)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指导行政执法单位落实市级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不予强制清单,提升执法精细化水平。推动创新执法监管模式,积极运用非现场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提升执法监管的效能和精度。

  (三)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应用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行政检查模块,以行政处罚案件全过程数据监管为重点,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提升行政检查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持续优化区、乡镇执法评价监督考核机制,健全完善区、乡镇两级执法监督体系。

  (四)依法复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通过强化类案指导、开展复议听证、试点“简案快审”、试行抄告制度、加大合理性审查力度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涉市场主体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及时纠正妨碍公平竞争、影响营商环境的行政行为。

  二、着力推进政务行为规范化

  (五)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发挥区级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深化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便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

  (六)减轻企业开具证明负担。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加快落地实施市场主体“合规一码通”模式,以“市场主体亮码,索证单位扫码查看专用信用报告”替代市场主体提交有无违法记录证明。

  (七)开展行政复议便民利企活动。加强和区工商联以及商会、行业协会对接,提高行政复议的触达率。引导用好网上申请、“掌上复议”小程序服务平台,实现市场主体复议申请“零跑腿”。加大社保、公积金等领域小微企业行政争议调解力度,提升争议解决效率和效果。

  (八)深化涉企领域法治观察工作。用好基层法治观察工作平台,依托“优化营商环境类”基层法治观察点,面向企业收集关于法治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企业法治难题。

  三、着力推进法律服务多元化

  (九)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区法宣办职能作用,指导各职能部门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打造嵌入式、融入式、无感式普法。依托本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宣讲团等专业资源,联合律师、公证、“法治明白人”“法律带头人”、人民调解员等法治队伍,深入开展“法律进园区、进企业”活动,更加精准地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法治需求。组织发动企业参与市级企业法务技能大赛,推动企业增强依法治企理念,提高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合规发展水平。

  (十)做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强实体、热线、网络“三台融合”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提升“12348”热线涉企服务专线服务质量。动态化开展法治体检服务,帮助企业查找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提出预防风险、解决纠纷的专业意见建议。建立法治体检服务反馈机制,通过回访企业、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检验法治体检服务成效。深化“律所与商会联系合作机制”,加强日常联络和信息交流,开展联合调研和情况会商,提升企业依法经营能力水平。

  (十一)提升公证服务质量。紧跟行业收费办法的修订,及时调整公证收费标准。用好“智慧公证”监管平台,对办理、收费、出证等实行全环节、全流程监管。开设“绿色通道”,加速办理涉企股东继承、营业执照真实性等涉企公证。推行微信小程序网办、上门公证办等便民措施,持续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十二)强化司法鉴定服务指引。持续强化司法鉴定服务指引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多模式进行司法鉴定服务指引宣传,提升司法鉴定咨询工作人员专业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准入审核工作,确保司法鉴定专业水平,以专业服务助力维护司法公正、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方便市场主体就近获取鉴定服务,进一步推进司法鉴定好办、快办。

  (十三)加快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深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升民商事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加强联动协作,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争议解决机制的相互协调,积极引导各类民商事主体自愿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发挥好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作用,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积极推进解纷“一件事”工作,不断提高调解各类涉企纠纷的质量和效率。

  附件

责任分工表

一、着力推进执法监管效能化

(一)

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指导

综合协调科

(二)

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

综合协调科

(三)

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综合协调科

(四)

依法复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科

二、着力推进政务行为规范化

(五)

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综合协调科

(六)

减轻企业开具证明负担

综合协调科

(七)

开展行政复议便民利企活动

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

(八)

深化涉企领域法治观察工作

依法治区秘书科

三、着力推进法律服务多元化

(九)

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十)

做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法律援助中心

(十一)

提升公证服务质量

公证处

(十二)

强化司法鉴定服务指引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十三)

加快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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