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浦东新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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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镇: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通知》(沪农委﹝2024﹞156号)要求,在前期申报、评审的基础上,核定2024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浦东新区)10个,总投资额260.3万元,中央奖补资金199.8万元。请各相关镇按照要求,督促主体在2024年10月31前完成项目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 2024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浦东新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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