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松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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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松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2年松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

2022年松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全方位推动松江区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全区信用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信用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推进“G60科创信用走廊”为特色的信用工作体系,整体改善全区信用环境,为加快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松江新城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信用基础建设,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1.着力推动信用工作规范化。发布2022版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数据、行为和应用清单),全范围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红黑名单等信息。建立合同履约动态跟踪机制,对政府部门参与或主导签署合同履约情况建立台账记录,定期将台账同步到区信用平台。(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按照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目录及时、准确、完整地归集信用信息。构建市区两级信息互联、区内部门信息互通的信息归集体系。加大重点人群、重点单位、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政务诚信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力度,完善信用信息自愿注册、自主申报制度,拓展信用信息来源渠道,力争实现信用信息应归尽归。(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健全信用承诺信息归集公示机制。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将承诺履行信息归集至区公共信用平台,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进一步促进减证便民利企,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完善信用承诺系统,通过“信用松江”网站,建立完善信用信息自愿注册填报系统,鼓励市场主体对自愿注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做出公开承诺。(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发展改革委等)

  4.全面加强“双公示”报送。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开展“双公示”信息瞒报、错报、漏报等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规范报送标准,完善上报机制,建立周监测月通报机制,加强对部门单位“双公示”信息报送的跟踪督促,力争实现上报率、合规率和及时率位居全市前列。(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5.升级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提升信用数字化水平,在松江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信用数据治理、信用查询、信用评价等功能,提升系统可用性,落实平台三级等保认定,充分发挥信用大数据的监测预警作用。依托信用平台“信用信息枢纽”功能,加强与市信用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信用松江”网站数据流通,将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嵌入政务服务大厅,支撑“一网通办”APP,为信息主体提供精准、便捷、高效的信用查询服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6.加大信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法规系列宣传活动,全面构建知法、懂法、守法的信用法治环境。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利用各类平台载体,广泛开展信用知识“进社区、进园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诚信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进一步彰显松江作为上海之根的诚信文化底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提升信用服务支撑能力,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7.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务诚信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政务诚信监测与评价。完善政务诚信档案,持续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和事业单位聘用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公务员的诚信意识。推动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重大投资项目及招商引资守信践诺情况等政务诚信排查,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为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表率。(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公务员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国资委、区建设管理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8.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用管理和服务。协调推动有关部门按规定将有关单位失信信息以及个人隐瞒病史、疫情高风险地区旅行史,逃避隔离治疗、医学观察、健康观察等信息向区公共信用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对积极围绕预防、诊断、治疗开展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为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信用激励措施。(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科委等)

  9.加快企业信用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贯彻落实《关于本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对于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加大力度督促失信企业清偿债务、履行义务后退出名单,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对于多次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加强源头防范和前段管理,并引导市场主体通过主动改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失信信息。对于涉及多起合同违约纠纷的企业,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发挥仲裁、调解等制度作用,积极推动企业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0.构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新模式。完善企业公共信用评估系统,依托公共信用评估结果,建立分类分级监管长效机制,加快推动生态环保、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建筑管理、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信用较好的企业减少其抽查频次,信用较差企业重点监管,提高行政监管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等)

  11.严格执行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本区各领域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管理制度,规范名单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发布途径、告知程序和移除机制,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幼、城市运行安全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领域为重点,实施严格监管,加大惩戒力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应急局、区民政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发展改革委等)

  三、扩大信用有效应用,提高信用赋能发展水平

  12.提升信用修复服务效能。贯彻落实信用可修复理念,持续优化公共信用修复“一件事”办理便捷度,实现修复全流程线上办理,提升信用修复服务效能。健全企业破产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制定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标准,建立有别于正常经营状态的破产企业和自然人信用修复标准。落地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信用中国(上海)”网站信用修复共享和互认机制,依法依规推动相关部门及时解除失信限制措施,推动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同步更新信用修复结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水务局、区交通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局等)

  13.扩大信用应用服务范围。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守信、用信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力度,探索以信用数据为支撑的容缺受理服务。引导政府部门在项目审批、政策扶持、评优评先、招投标等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信用较差企业进行一票否决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信用较好企业。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信用网站和查询窗口的方式查询信用报告,将信用报告作为促进生产交易和便利生活方式的依据。(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4.探索重点行业人群信用监管。加强重点领域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依法依规将法律、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执业许可、司法裁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归集至市公共信用平台。加强执业人员资质查询、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引导促进重点行业人群就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准则等作出信用承诺,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形成具有可操作、可复制性的行业重点人群信用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司法局、区教育局等)

  15.持续创新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大力实施信用惠民便企“信易+”工程,创新守信激励产品,鼓励社会机构强化信用应用。为各类守信主体在企业管理、融资贷款、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市场交易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地产等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信用服务载体应用,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6.着力促进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便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区“信易贷”子平台、G60科创走廊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项目,通过线上发布企业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融资产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选择,提高贷款可获得性。尝试推动银税互动、银担合作,实现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息联动,支持金融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信用融资担保业务,对获得市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等信用较好的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提供优质的服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金融办)、区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科创发展办等)

  四、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助建G60科创信用走廊

  17.创新信用应用模式,推动街镇信用治理。开展企业信用承诺公示和补充信用信息工作,全区要组织不少于5000家企业公示信用承诺,不少于100家企业主动开展补充信息公示并出具信用报告。努力营造“信用无处不在”的生活氛围,让老百姓重视信用、用好信用、敬畏信用。支持有条件的街镇参与信用街镇示范创建工作,将信用嵌入基层社区治理,降低管理成本,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8.探索诚信示范创建,营造诚信经营氛围。制定创建标准和自律标准,开展检查评审,按诚信评级授予“诚信经营商户”、“诚信经营模范商户”标识,为诚信示范街内商户建立诚信档案。围绕松江区成功创建全国“诚信计量示范区”开展相关系列诚信示范活动。通过实施动态化监管举措,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不断优化消费体制机制,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培育一批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企业,推进松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文明城区创建成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委、区文化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委、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9.立足现在着眼未来,统筹谋划信用示范城区创建。结合实际,重点围绕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找准工作定位,充分发挥信用体系支撑作用,形成区域信用特色。统筹协调,主动作为,谋划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评选申报准备工作,全面提升松江城市信用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深化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区域信用合作,推动跨区域公共信用信息交互共享。推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区域公共信用信息交互共享,进一步拓展长三角G60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朋友圈。围绕“信易+”工程,探索创新实现跨区域文化旅游“信游长三角”等守信联合激励应用场景,提升守信受益的良好社会公众服务体验度。持续推动生态环境、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区域交流合作事项,推动九城市双公示数据、失信被执行人、重点领域红黑名单等联合奖惩措施落地工作,营造工作互进、系统互联、信息互享、奖惩互动的城市信用合作新模式,以信用服务区域实体经济发展,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助力“长三角G60科创信用走廊”经济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创发展办、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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